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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为什么不禁娼? [2008/11/7 13:48:00|by:yufeng885]



一、娼妓制度与婚姻家庭制度


中国古代的娼妓制度,其实是来源于整个社会所实行的婚姻家庭制度。恩格斯曾经说过:“卖淫是对专偶制(过去翻译‘一夫一妻制 ')的必要补充。”其实对于中国来说,还不仅仅是一个“补充”的问题,从根子上就是两个共生共容、相得益彰、缺一不可的孪生制度。


中国古代社会,对于男性实行的是一种“有限的性自由”。它的限定条件就是:只要是不会破坏婚姻和家庭的性关系就允许;凡是有可能破坏婚姻家庭的性关系,则必定严厉谴责与禁止。也就是说,一个拥有相当的财产和社会地位的男人,在家里完全可以除了妻子以外,再拥有妾(小老婆), 拥有婢(丫鬓)。他可以只跟妾过性生活(但是不能因此而抛弃正妻儿也可以与婢发生性关系)只要事后把她“收房”, 纳为妾。但是在家庭以外 , 他却不能与任何女性通奸 , 也不能拥有任何现在意义上的“情人”或者“第三者”。这是因为,如果女方已经结婚,这就会破坏别的男人的婚姻;即使女方还没有结婚,她的失贞也会破坏她将来的婚姻,或者使一个其他男人无法找到老婆。这就是中国古代儒家思想里,其实非常根深蒂固的“社会公平”的内涵 , 在性关系方面的具体化。


有限定,就必然会有让步和另外的宽容。那就是允许娼妓的存在和男人有限度的嫖妓。这是因为,娼妓的社会身份往往是非自由人或者半自由人(所谓 “卖身”、“养女” 等等),不可能与一个有一定财产和地位的男人结婚,充其量也不过是被男人 “赎身”而成为他的小老婆。这虽然往往会使这个男人很丢脸或者没面子,但是却并不违反社会制度,因为这只不过是把一个女人从妓院转卖到一个家庭,或者是纳妾时不找良家闺女却偏要找青楼女子。这,怪是怪一些,但是毕竟无伤大雅,于别的男人无妨,社会当然不会大加干涉,笑话、笑话而已。对于低阶层的男人来说,就是明媒正娶一个妓女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只要那个妓女在婚后能够恪守妇道就行。


相反,如果一个男人沉迷于嫖妓之中,甚至连老婆也不要了或者不娶了,社会至少也会严厉谴责他。许多情况下,强大的宗族组织还会“帮助” 、“挽救”甚至惩罚他,例如剥夺他的族内地位、结婚权利或者继承权利等等。因为他已经破坏了社会的根本婚姻制度,因此被叫作“不务正业”、“抛家舍业”、“生活廉烂”, 甚至是“醉生梦死”、“荒淫无耻”等等,等等。


正是由于这样一种婚姻家庭制度,所以对于低阶层男性来说,娼妓是他们合理合法地宣泄婚前性欲或者婚后剩余性欲的现成对象;对于那些有钱有势或者有权有势的男人,尤其是士大夫阶层来说,娼妓又是他们惟一有可能合理合法地找到的“情人”。这是因为,在那时候,天下的所有女人中,惟有娼妓才可能是懂得琴棋书画、多才多艺、善于交际、情感相对丰富的年轻女性;惟有娼妓才可能跟他们吟诗作对、纵论经纬、对酒为歌。总之 , 惟有娼妓才可能与他们兴趣相投 , 才可能拥有共同语言和情感交流。


这一点也不奇怪,也不是因为妓女们有什么天赋,完全是由于整个社会的婚姻家庭制度和性别角色制度所决定的。


 


 


中国古代四大名妓美图


 


 陈圆圆       李师师


 


 柳如是       苏小小


 


二、传统女性的 5 种宿命


在这种封建制度下,对于男性来说,天下的女人无外乎分成 5 种,而且各有各的用途,泾渭分明,各司其职,相辅相成。


第一种是妻子。是明媒正娶的“孩子妈”和“贤内助”, 负责生儿育女、操持家务、管理小老婆和奴婢。因此,一个好妻子的条件就必然依次是:1.门当户对。以便保证妻子具有相应的持家能力,使目前的婚姻家庭能成为“天作之合”,维护目前男人的社会地位;2. 能够生殖。以便保证男人能够传宗接代,男人的家族能够生生不息;3. 贞节无瑕。以便保证男人的后代们血统纯正、家世清白、没有“家庭历史问题”;4. 俯首帖耳。以便维系父权制的家庭制度。


但是这里也就不难看出 , 对于一个正妻来说 , 正常女性的许许多多特点不仅毫无必要,而且没有才好:1.年轻美貌不仅毫无必要;反而容易“朝秦暮楚”、“招灾惹祸”、甚至“红杏出墙”、就连诸葛亮这样的大人物都说:丑妻是福;2.床上功夫,也无必要,能生出孩子,尤其是生出儿子来才是真本事,才是真功劳,否则,一旦妻子欲火攻心,夫将不夫,家将不家;3.感情丰富更无必要,因为除了家务事,男人根本就不会跟妻子谈什么的,否则,“枕边风”就会成为“祸水”。


那么,男人就不需要这些女性特征吗?非也,只是因为还有第二种女人在预备着。


妾,小老婆,是男人专门娶来或者买来补充正妻的不足的。 ……第三种女人,是男人的婢(丫鬓)。她们是主要从事体力劳动的(半)女奴。……第四种女人是尼姑。她们一般不会跟男人有什么瓜葛,但是恰恰因此,她们实际上只是男性社会里的“贞节花瓶”,以便让男人们觉得,这个世界多么圆满啊,毕竟还有一些守身如玉的圣女,供我们崇拜,也供我们激发性幻想,有时候,还让我们有的可偷。第五种女人,就是娼妓。她们的社会功能,对于低阶层男人来说,就是“公共厕所”,所以为他们服务的也就是下层妓女,“打炮”而已;对于中层男人来说,中级娼妓扮演的是“隔壁的女子”那样的角色,使这种男人可以在她们那里合理合法地尝一尝偷情的鲜,过一过通奸的瘾;对于上层男人来说,高级娼妓则是他们的“梦中情人”。所以,士大夫们去妓院,一般是“狎妓”,而不仅仅是低层男性的那种嫖妓。 “狎妓”不仅包括一对一的玩耍。也包括一帮男人一起去妓院玩,或者相约在妓院一起玩,还包括利用妓院和娼妓的陪伴,来进行士大夫之间的一般社交。


为了符合这样的社会功能,维持这样的社会角色与社会地位,娼妓都是从小严格训练、不断筛选出来的。那些中途被淘汰的,就只能停留在下层或者中层的某个阶梯格子里,惟有那些符合上层男性的社交、消闲、调情、性交四大需求的妓女,才能爬到青楼的最顶层。


这样一来,妓女的等级实际上就与社会上男人的等级相一致了:贫寒之男只能去烟花巷里的娼“寮 ”(寨子般的), 找那些惨不忍睹的烂娼;小康之男可以去一些有头有脸的妓“院 ”(像个家居), 找那些类似小家碧玉的妓女;而那些体面的男人则去那些够得上“楼”(富贵显赫之处) 的地方,找那些往往是远远胜过妻妾婢尼的高级妓女。


这样一来 ,“青楼女子”就成了当时天下女人里最有才艺修养、最温文尔雅、最善解人意、最善于社交的女子,成为惟一一种能够吸引士大夫情感的女子。虽然在实质的社会制度里,她们仍然是低于妻妾婢尼的,但是在当时很少的社会活动中,她们的地位却远在妻妾婢尼之上。


这样一来,文人学士们往往也被搅昏了头,忘记了或者故意忽略了青楼女子的“卖笑”本质,只顾把自己的“剩余情感”投入到“狎妓”之中,不断地把青楼女子拔高、美化、神圣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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