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式婚姻形式之四
中国旧时包办婚姻的一种变态形式。又称胎婚。两家主妇同时怀孕时, 父母者便指腹为媒, 若所生为一男一女,即结为夫妻。此俗约形成于六朝,多行于富豪官宦之家,目的是为了延续门第之间的平等关系,通过婚姻互相制约。
《后汉书?贾复传》中就提到贾复讨贼寇受了重伤,光武帝刘秀十分悲伤,为了表彰贾复的功劳就当众宣布: “闻其妇有孕,生女耶我子娶之,生男耶我女嫁之,不令其忧妻子也。”这可能是关于指腹婚的最早记载。这次的指腹为婚,只不过是对杰出的有功之臣的安抚,可到了后来,却慢慢演变成一种陋习。当儿女还在娘肚子里时,就由父母包办成婚,把封建包办婚姻发展到了顶点。
南北朝时候,指腹为婚现象传向民间,从而使这一现象达到非常流行的地步。《南史?韦睿传附韦放传》记载:“初放与吴郡张率皆有侧室怀孕,因指腹为婚姻。其后各产男女,未及成长而率亡。……时有贵族请婚者,放日:‘吾不失信于故友。’乃以息歧娶率女,又以女适率子,时称放能笃旧。”这里的指愎婚显然是把朋友之间的友情变为对子女婚姻的包办。《北史》中也有许多类似的记载。《魏书?王宝兴传》记载: “王宝兴母及卢遐妻俱孕。崔浩谓曰:‘上一篇:旧式婚姻形式之三 拉帮套与坐地招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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