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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当是回忆录吧[2007/11/17 22:15:00|by:handanren]
年纪大了,“回忆录”写的很罗嗦,将就看吧
数月前就已完成的老东西了
短兵


我记得八年前的今天,我在太阳下发呆,看着来来往往的车和来来往往的美女,那时叫车叫虫子,叫美女叫水蛇。那时,觉得年少便是空虚。八个月后,爸说小子去不去上学读书?我认为这可以使我不再空虚,于是就去了。
 八年前,我对那个学校的一切都看不顺眼,包括我那天见到的每一个人。但我并不想回到空虚的生活中,于是我就留下来了。我考察了一下这个学校,没发现足球场,却发现了住的地方不够宽松,我神情有点沮丧。出人意料地是:隔壁竟是女生的寝室。这一点超出我的想象,终于精神振奋。我想,在墙上打个窟窿将会看到些什么。当然,这个想法不可告人。
 老夏、小熊、赵辉是我交到第一批朋友。老夏极为骠悍,抽阿诗玛的烟,唱B安的歌。赵辉象杨白劳,说话的速度极慢,我一辈子的话,他要用两辈子说完。小熊是什么样子,我推荐大家看一下国产片中的民办老师,立马就会明白。
小熊当时有一点让我们特别嫉妒,因为这小子拥有一个喜欢他的MM,而我们全是光棍。他没有放弃打击我们的机会,他给那MM的相片给我们深该阅读。相片上有一个MM摆了一个很酷的“破势”,身后是一块画了月色的画布。犹如穿了迷你裙的嫦娥,很煽情,同时也煽一些不该煽的东西。再说一句,小熊没事就拿出来阅读,以至后来相片越 来越模糊,尤其是嘴巴上。这一点让人很不理解。

一千多年前,李白和杜甫一伙人在长安城最牛逼的一所学校里读书,为了增进感情便常常去喝水酒。以至于后来全都变成了酒鬼。酒鬼对我来说是讨人喜欢的。如今,我们也正处在读书的阶段,所以有义务去干一杯,促进一下感情的升华。李白写过很多很牛的关于喝酒的诗。很多人都以为他很会喝,其实不是那么回事。他一喝就老是把对面的杜甫看成两个。有诗为证:,举杯邀明月,对饮成三人。这一点和小熊相仿,小熊会把你看成两个截然不同的物体:一个是日记本,一个是垃圾箱。这是因为,他会对着日记本说心里话,对垃圾箱发牢骚。我做过日记本,老听到“爱情”这个词。这是我首次在真实的生活中听人说起这两个字。相传在一千多年前的每次拼酒时,总是有一个人没有醉掉,此人的主要任务是扛着两个醉汉回寝室。那天老夏就充当了这个角色,扛着小熊回寝室。我和赵辉的问题不大,就是撞了两次电线杆,把一棵树当成了茅厕中的小便器。

从昏迷中醒过来的感觉是这样的:天在转,房子也在转,人脸老是晃,和信号不好时的电视机差不多。所以,不能看天,也不能看人脸。否则自己会跟着转起来,然后晕过去,连胆水都要吐出来。我们叫这种生理现象叫:晕天或晕脸。于是,宿醉后只能低头眯眼走路。在这样的情况下是不能上食堂用饭的。因为那里人脸很多,而且吵得要死,在噪音中也会晕的。关于食堂打饭时很吵的问题有例子可以证明:有一个别班的同学在食堂里与一个女同学在一边谈话,男的想献殷勤,帮那女的插个队让她先吃到饭。于是他说:“等下,你挨着我。”但因为此男生声音分贝不够高,该女生听成:“灯下,你爱着我。”于是,该女生非常不高兴。因为她觉得爱不爱还是其次,关键是从没在灯下爱过人,这不利于名洁。结果当然是好心当成了驴肝肺。综上所述,给我们打饭的重任就只能由老夏来担。当我们吃到可口的饭菜时,心不可避免地热起来,这是受到了情感刺激的生理反应,由此便立马树立起交朋友的信心和兴趣。外人在那时也能看出我们是朋友,因为我们上课时进教室从来都是一字长蛇整齐划一。有时也出现重叠状态,因为我搭在赵辉的肩上象一只狈。

现在该说一下班里的情况。首先要明确这是个学什么的班。这点很容易弄明白,门口的牌子上写着:工民建23班。这说明我们的任务是学建筑。后来这牌子有所改动,有一次还改成了聚义厅。这就说明我们后来变成了一伙土匪。其次是要弄清这个班是什么结构,也就是男女比例如何,这很重要。这决定着是不是有必要树立起泡MM的决心。当时的情况是男女比例为三比一。这就意味着没有必要树立这种决心,否则必定会吃力不讨好。班主任喜欢老夏,于是他就当了班长。这和我们的生活一样,领导喜欢谁,谁就会混得比常人要好。当班长的好处是手头上有几千块钱,我们的班费。

现在可以说一下我自己的爱好了。我小学的时候喜欢搞科学创造,做过不少电动的东西和很多火力凶猛的火药枪。后果是拆掉了家里的闹钟,打烂了学校的木门。于是,这种爱好被老师遏制在萌牙状态,否则如今打烂五角大楼的便轮不到拉登同志。初中时我的爱好是画别人看不懂的画。因为女同桌的出卖,我的这一爱好也就没有持续多久,否则现在我就在搞乌七八糟的行为艺术。再后来的爱好是踢足球。这是个正当的爱好,没有被任何人扼杀。所以,至今仍在爱好着。老夏手里不是有钱吗?于是,他有义务帮我解决没有球可踢的问题。人们常说领导会帮我们解决一切问题。其实不是这样。领导其实只解决和他关系较好的人的问题。我和夏关系较好。所以,这个问题他就会帮我解决。

当然,买球得上街,而逛街又不是我辈所好。于是,此时便想到了余头。余头是外号,她的真名叫余紫琴。余头这个名字是老夏取的。众所周知,外号永远比真名要流行得快。余头最让人不可忘怀的是她的大辫子,而且常说些比较深刻的问题。最深刻的问题莫过于人生取向,这方面我也是个冒牌专家。所谓冒牌是指我肚子里其实没有装着“人生”,只装着胡思乱想。在人生的道路上,朋友是第一重要的,这一点余头是认同的。帮朋友上街买一个足球是对朋友应尽的义务,这点余头也认同。于是,我们决定就这样将钱交给余头,企图等着不劳而获。但她说朋友应该同甘共苦,而且她认为这一点比什么都重要。她这样说的意思是我们必须陪着她上街。

余头是逛街的行家,杀价的老油条。不但脸皮厚而且眼光毒。我亲眼见她花40块钱把一双标价120的鞋子搞到手,还说老板是开黑店的。在一家私营的文体店里,余头帮我们以最小的代价搞到一个最棒的球。此球在水泥地上,土地上,石头地上,摸爬滚打十数个月,最后没有死在球场上,却死在了车轮子底下。当时,是朱洋这个小子把它送到了马路上,并目睹它死掉的全过程。按道理我们应该批斗朱洋,但没有。这说明我们心地是多么地善良。

有了球以后,当然要试试它的性能。食堂后一块空地是我最钟爱的地方。因为那后面有一排玻璃窗,它热切地看着我。请求我把它们打得更富有艺术性。众所周知,艺术就是奇怪。对玻璃而言,艺术一点就只能把它们打烂。对于这样的请求我没有理由拒绝。当时,踢烂玻璃的不止我一个,老夏赵辉小熊全都有份。所以万一有人找到我让我赔,我就会说我们有四个人而且还有一个是壮汉。这时候来人就会明白这是一伙土匪,就会放弃收钱的念头。如果不幸来人练过空手道可以以一敌四,那就算了。
我加入校卫队完全是出于一种企图打架不受处分的阴险动机。见过我的人都知道我看上去很老实,象杨白劳。我同时也是想借加入黑帮团伙狐假虎威。但这使我的名声很不好听,我爸要是知道我干这么丢脸的事,一定会气得戒烟戒酒。我的同伙之一便是钟震宇,我不知道他是出于怎样的目的加入这个黑帮团伙的。但是他那身打扮显然比我专业的多:头发一边长,一边短。长的那边盖住了一只眼,没盖的那只眼从没笑意,很深沉。他若是去收保护费,只需盯上对方十秒,人家就会马上掏钱。那时,我对他什么好感,我觉得他过分地扮酷了。

校卫队的全称大概是:学校治安秩序护卫队。冠以这样的名字便不能少了点真格的,也就是说不打架斗殴,不足以对得起这样的称号。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十几号人马挥舞着棍子和砖头在学校的花园里混战了一场。我们遭遇了骠悍的敌人,并遭遇了铁棍和砖头等斗殴工具。于是,我们遭受了重大损失。我右边的脸被一名壮汉拍肿,后来证实此人叫杨海勇。此人后来成了我朋友,如何成的朋友是后话,不在此处讨论之列。那天,钟震宇冲进敌阵中时,胸口中了暗器,倒在了地上,战斗结束后,便只能躺在长椅上,面目全非。另一帮子伤兵残将在叫苦连天,样子一点也不象革命队伍。那时我对此团伙严重丧失信心,觉得很没有面子,居然误入这样的鸟组织。这要是被我在街上混的弟弟知道了,牙都要笑掉。和我同时丧失信心的还有钟震宇。这一点让我开始喜欢上他,我开始叫他老钟。众所周知,姓前面加一个“老”字是对革命战友的尊称。搁在别的词前面就不太好听,比如:老不死,老家伙,老处女……

老钟也开始学会了喝酒和抽烟,这一点比较对我的胃口。喝够了酒之后,我们就开始就胡话。记忆犹新的话题里总是要牵扯到“寂寞”两个字。古龙说:寂寞就是身在人群中却感到无比孤独的感觉。据我所知,造成这种糟糕局面的态度根源一般在于MM的态度。那时老钟说他寂寞得要死,除了吸毒之外,无药可救。那时我不寂寞,所以无法与他产生共鸣。由此证明这些年来,我白吃了粮食,连“寂寞”这么牛逼的滋味都没尝过。前面也说了,MM的态度决定了老钟是否寂寞。既然他说他寂寞了,那就一定有一个MM。老钟说那位MM万分娇艳,笑起来象蒙娜莉莎,他无法停止想念这样一个人。传说中七仙女下凡,洗澡时衣裳被放牛的粗汉董永给捡了。其实董永不是捡的是偷的。因为七仙子命里注定要嫁给得到她衣裳的男人。董永明白这个道理,所以干了这件龌龊事。尽管动机不可告人,但结果圆满。那后来为什么又两地分居?据我所知,那是因为董永这小子以为把七仙子肚子弄大了,在地位上可以开始牛逼起来。可以理直气壮的叫老丈人玉帝老儿分他一块万把平方公里的地混个官当。但玉帝并不喜欢这种要挟分家产的方式。就想了这么一个办法给姓董的一点颜色看看。当然,玉帝不想杀掉董永。因为这样会让历史学家抓住把柄说他滥杀无辜。但我又怀疑这个办法是玉帝的的老婆想的,因为玉帝有若干个老婆而王母娘娘是其中最老的一个,因此王母娘娘更能体会寂寞的滋味。鉴于有这样的必须偷到衣服才能获得爱情的历史教训,当时我想给老钟一个这样的建议。让他学学人家董永。后来我又认
标签:大肚子     阅读次数(322) | 回复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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