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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年百度贴吧吧友自发组织--永年网友爱心之家[2008/8/22 1:06:00|by:keyuanshucai]
第一章 前言 “永年网友爱心之家”旨在“弘扬中华之传统美德,献爱心共建和谐社会”。 宣传慈善精神,发展民间公益事业,支持与推动社会公益和社会文明的进步与发展, 建立永年网友及社会各界人士进行慈善活动与交流的爱心家园。 第二章 总则 第一条:名称 “永年网友爱心之家”,简称“爱心之家” 网址:(请七杀弟建立一个网址) 第二条:性质 “永年网友爱心之家”为网友自发、非盈利性公益组织,所有成员是不求报酬的志愿人员,基于共同的理念而走到一起。 本爱心之家诚恳欢迎所有关注公益事业并认可我们理念的热心人士加入。 第三条:宗旨 倡导助人为乐新风,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用行动来帮助贫困,用爱心来抚慰心灵。 第四条:成员之间团结友爱,自强不息,情系家人,爱心社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五条:爱心之家将受县红十字会直接领导,并公开接受社会合理合法的监督。 第六条:爱心之家工作地点在永年县。 第七条:服务范围 主要用于从事各项慈善性助困项目,以公益慈善为宗旨,遵循发扬人道主义精神, 开展慈善助困活动,促进社会文明与进步的宗旨,积极扶持、救助以孤儿、 儿童和特困学生为主的弱势群体及孤寡老人、残疾病人等社会特殊群体中生活有特殊困难者提供各种形式的帮助, 以及 经爱心之家讨论决定的其他社会公益事业。 第三章:会员 第八条:凡承认本章程并提出入会申请的会员,并保证一年中一个月至少捐出3元钱(多者不限)用于捐助弱势群众,即可成为爱心之家会员。 第九条:成为爱心之家会员不代表你拥有任何的权利和身份,只代表你在个人自愿前提下有爱心助困的义务。 第十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 填写入会申请表; (二) 捐赠助困基金,一人36元/年,18元/半年,亦可以分月交; (三) 交满一年(可连续累计)者由小组发给爱心成员卡(一年期限)。 第十一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参加爱心之家的活动; (二) 对爱心之家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 向爱心之家推荐会员; (四)自我推荐为日常事务成员 (五)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爱心之家的章程,执行爱心之家的决议; (二) 维护爱心之家的合法权益; (三) 积极参加爱心之家的各项爱心活动; (四) 按规定交纳最低助困基金; (五) 向爱心之家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三条:会员在下个年度没有交纳最少助困基金,将自动退出爱心之家,不再发下年度爱心成员卡。 第十四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爱心之家宗旨的行为,及违反有关社会公德的行为,根据本章程将自动退出爱心之家,助困基金不退。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相关职能 第十五条:爱心之家根据爱心公益需要分成以下几个部门及相应职能 (一) 爱心活动部: 策划组:提出爱心活动策划,讨论爱心活动策划,实施爱心活动策划。 后勤组:负责爱心之家本身及活动的物品采购和活动时期的相关后勤工作。 (二) 爱心财务部:根据帐务分离原则做好帐务工作,并每月更新公布。 (三) 爱心对外联络部:负责联络县以外的其他爱心公益组织,及爱心之家的分组工作,借助资源,共同发展。 (四) 爱心宣传部:负责爱心之家对外宣传工作 (五) 爱心探访部:对已资助和未资助的弱势群众进行回访和探访,负责将每个时期的救助款发放到位。 第十六条:爱心之家成员可以申请加入日常事务部,成为日常事务成员,日常事务成员并不代表拥有更多的权利,只是需尽更多的爱心义务。 第十七条:日常事务各部门是爱心之家的执行机构,在日常负责爱心之家开展各项工作。 第十八条:爱心之家的日常事务成员必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 积极从事爱心之家组织的爱心活动; (三) 思想品质好,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四)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 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 (六)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九条:日常事务成员可以提出召集本部会议或各部联络会议。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条:爱心之家经费来源: (一) 会员自愿会费; (二) 会员捐赠爱心捐款; (三) 企业或社会其他人士捐赠; (四) 利息; (五) 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一条:爱心之家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公益服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二条:本小组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三条: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四条:爱心之家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的监督和管理。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五条:爱心之家的资金,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二十六条:爱心之家会员所有参加的活动均为自愿前提下的义务活动,不因此获得任何报酬。 第二十七条:爱心之家的资金支出需经各部通过,用于扶危济困、支援灾区的目的。 第六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二十八条:爱心之家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经讨论需要解散。 第二十九条:爱心之家终止前,须在会员之间成立清算组织,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条:爱心之家经县红十字会注销后正式解散。 第三十一条:爱心之家终止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发展与爱心之家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经爱心之家会员讨论后通过。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永年网友爱心之家。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自2008年?月?日起生效。
永年网友爱心之家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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