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名片
  • 姓名:李向红
  • 性别:男
  • 地区:暂无
  • QQ号:暂无
  • Email:lixianghong2005@126.com
  • 个人签名: 暂无
最近谁来看过我
博客统计
    日志总数:1318 篇
    回复总数:1036 条
    留言总数:33 条
    日志阅读:407980 人次
    总访问数:631261 人次
写博文首页 >> 查看bxgcdlxh发表的博文
国旗,为普通生命缓缓而降[2008/5/20 6:23:00|by:bxgcdlxh]

5 19日,必将成为一个值得记住的日子,这一天,共和国历史上,国旗第一次为在自然灾害中不幸遇难的普通公民而降,相信因此,这一天将会被永久地载入史册。


  国旗象征着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体现着民族精神和民族凝聚力,国旗的升挂和使用可以增强公民的国家观念,发扬爱国主义精神


  518日,据中国地震局消息,512日四川汶川地震修订后震级为里氏8.0级。根据国务院应急办提供的数字,截至18日14时,汶川地震已造成32477人死亡,220109人受伤。由此可见此次地震灾害灾情之严重,人民伤亡之惨重……


  于1990年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四条中已经明确规定: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志哀……依照本条规定下半旗的日期和场所,由国家成立的治丧机构或者国务院决定。由此可见,国务院此次做出此项重大决定,是依法行政,亦是共和国、执政党对于以人为本理念的一次生动诠释和具体践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序言中宣告:一九四九年……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从此中国人民掌握了国家的权力,成为国家的主人。国家之大,人民为重,值此数万同胞不幸遇难之际,举国下半期志哀,充分体现了国家对普通公民生命的尊重和珍惜。


  1998年夏天的长江流域特大洪灾中,3656名同胞遇难,事后即有舆论发出国家应当给灾难中遇难的普通公民降半旗的呼吁。回顾历史,凝望来路,毋庸讳言,共和国神圣的国旗为不幸遇难的普通公民而降,这是历史的进步,也意味着中华民族在复兴之路上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今天起一连三天,全国人民,全球华人目睹神圣的国旗半降,不仅可以告慰不幸遇难者的亡灵,深切表达全国人民对于遇难者的哀悼,安抚幸存者失去了家人亲朋的哀痛,更能够深化全体国人对于国家、民族的认同,从而激发国人深深的爱国激情,进一步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


  伟哉,中华!


 

阅读次数(226) | 回复数(1)
上一篇:向地震灾区问好
下一篇:我爱您,农民互联网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