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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院立案受理孟林茂诉大众科技报名誉侵权案[2009/3/1 22:07:00|by:z2111]







 
      新农民网石家庄电(苏东彬)据悉,近日,广受关注的“致癌毛巾”诉央视和大众科技报名誉侵权案的原告孟林茂,收到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寄来的(2009)高民申字第00158号《受理通知书》。该通知书通知孟林茂,法院已对其诉大众科技报一案的生效判决立案审查,并通知其在法院规定的期限补充有关材料,参加询问和听证。
据本案代理人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苏跃龙和陈有林律师说,在收到通知的第二天,已按通知要求,将案件有关材料通过特快专递寄送北京市高院确定的案件承办人;法院尚未通知孟林茂参加询问和听证的时间。
 孟林茂告诉记者,他是在去年10月31日向北京市高院递交对两案的再审申请书的。
“致癌毛巾”名誉侵权案包括诉央视和大众科技报两个案件。2007年3月,原告孟林茂的海龙棉织厂被央视报道在使用致癌染料的染厂漂染毛巾,随后大众科技报根据央视报道综合采写了一篇文章,报道其毛巾含致癌物,因孟林茂未在所报道染厂染毛巾,毛巾经鉴定不含致癌物等原因,孟林茂起诉央视和大众科技报侵害名誉权,要求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北京市海滨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央视和大众科技报报道“主要内容真实,无污辱诽谤内容”,驳回孟林茂诉讼请求。孟林茂不服,将两案上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一中院另认为毛巾涉及公众利益,企业对媒体的苛责应给予必要容忍,又驳回了孟林茂对两案的上诉。上述判决被被为“容忍判决”,引起包括业界专家在内的广泛争议。
孟林茂表示,诉央视案的申请再审,尚未收到《受理通知书》,也未收到驳回再审申请的通知书,他还在期待法院对该案同样提起审查。
据代理人苏跃龙和陈有林律师说,该通知只表明法院对再审申请的立案审查,是决定立案再审前的前置程序,是否再审此案,还有待法院进一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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