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5月18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报道,国务院今天发布公告宣布,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公告全文如下:
国务院公告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五月十九日凌晨四时五十七分四十秒,北京天安门广场下半旗,沉痛哀悼在汶川特大地震中遇难者。
5月19日4时58分,北京天安门广场在正常的升旗仪式后下半旗,以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 新华社记者 唐召明 摄
5月19日4时58分,北京天安门广场在正常的升旗仪式后下半旗,以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这是武警战士升起国旗。 新华社记者 唐召明 摄
5月19日4时58分,北京天安门广场在正常的升旗仪式后下半旗,以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这是人们在观看升旗仪式。 新华社记者 唐召明 摄
北京5月19日电 19日4时58分,天安门广场下半旗为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志哀。
清晨4时许,2600多名各界群众赶到天安门广常4时56分,国旗在义勇军进行曲中冉冉升起,人们集体肃立,向国旗行注目礼。4时57分40秒,国旗升到旗杆杆顶,在短暂的定格后开始缓缓下降,现场气氛十分凝重。
记者看到,新华门、外交部等地同时下半旗志哀。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18日发布公告,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
截至5月18日,汶川大地震遇难人数超过3.2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