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名片
  • 姓名:李文俊
  • 性别:男
  • 地区:暂无
  • QQ号:0
  • Email:abcdef74967@126.com
  • 个人签名: 李文俊,男,一九六零年农历九月初八生。系河北省平山县大吾乡田兴村人。高中文化。上个世纪八十年末九十年代初参加过人民文学出版社业余作者培训中心的学习。几十年来在中央省市县各级报刊发表了三百余篇作品。现为平山县文联会员,《河北农民报》,《河北科技报》通讯员。 喜欢的人物:毛泽东、陈永贵、李小龙、吕小龙。 喜欢的音乐:高天上流云、有一个美丽的传说、沧海一声笑、太湖美等。 爱好:写作、书法、朗诵、摄影、登山、旅游。 喜欢穿的衣服:中式对襟棉袄、褂子,黑色的直筒羽绒服。 喜欢的颜色:黑、白、蓝、青、棕。 邮箱:abcdef74967@126.com 手机:13833393079
最近谁来看过我
博客统计
    日志总数:586 篇
    回复总数:3880 条
    留言总数:512 条
    日志阅读:237955 人次
    总访问数:445647 人次
写博文首页 >> 查看abcdef1234567发表的博文
从一件旧事说开来去[2012/2/18 10:07:00|by:abcdef1234567]

从一件旧事说开来去


昨天浏览网页,无意中又看到了去年苏州两小伙子为狗下跪的事,这件事当时看新闻联播时见到,现在重睹,真有才下眉头,又上心头之感。


事情是这样的:201119日中午12时许,一辆邮政车无意中撞了苏州某高新区一户人家的狗,狗主人气急之下,打了邮政车的两小伙子,并扬言要两小伙子赔5000元钱,小伙子没带多少钱,狗主人要么让两小伙子赔钱,要么让两小伙子给死狗下跪赎罪,小伙子起初不想下跪,在狗主人踢了一个小伙子之后,两小伙子双双给死狗跪了下去,而且按狗主人的要求一跪就是一个小时。期间有市民实在看不下去,给警察报了警,警察到来后当事双方匀称已协商解决,不让警察介入。


当初看电视稍后即逝,只是对事件有个大致的了解,现在白纸黑字且配有图片,更加深了对事件的了解。看了这则已不是新闻的新闻,除了对狗主人的愤慨就是对两小伙子的无奈之举深感同情。


狗主人养自己的宠物属于自己的兴趣爱好,这一点谁也剥夺不了,问题是既然喜欢就要保证它的安全,进行圈养或者拿绳子拴上不让其离左右。在当今生活节奏加快,车水马龙的时代,作为万物之灵的人还时不时地丧生于车轮底下,而不加管束,任其乱跑乱窜的不懂人性的狗更没有安全保障。既然没有管束好自己的狗,违反了交通规则,出事就不要如丧考妣似的怒发冲冠,采取极端措施,否则就是无理取闹,耍赖。


自从氏族社会或更长时间以来,狗一直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人们吆五喝六,颐指气使地让它去干能干的事情,让它看家护院。久而久之就对狗产生了感情。人和狗再亲密,人也是始终处于居高临下的地位,而狗始终处于最卑微的地位。稍有不从,非骂即打,现在让作为万物之长的人给你的狗下跪,这是对人的极大不尊,这是对人的莫大羞辱。退一万步说,即使下跪,应该给作为人的你下跪才是,也万万不能给你的狗下跪,何况两小伙子根本就没错,错就错在你的监护不严上。


如实说来,狗是一个层面,人是一个层面。人和狗永远不能处在同一条水平线上,既然它是你的宠物,就宠它在家,就不要让它四处乱跑乱窜,招摇过市。把自己的审美观无限放大,放大到把公开场所变成了自己的家天下,以致出了事,便来损招、狠招、歪招,把人的伦理道德丢的一干二净。


写这篇文章的目的,就是提醒驾车的司机们,当你驾车正常行走时,猝不及防撞死了一条乱跑乱窜的狗,面对类似像苏州狗主人的淫威,你是选择下跪呢,还是采取其它措施?一年前苏州小伙为狗下跪事件沸沸扬扬地撞击了人们的惰性思维,按照达尔文的进化学说,现在人们的思维应该跃上一个高层方位。


2012-2-18




两小伙子为狗下跪 



                                                         两小伙子在为狗赎罪

标签:旧事     阅读次数(199) | 回复数(4)
上一篇:全球十大数码相机(DC)品牌排行榜(转)
下一篇:桃花雨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