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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证明冀州《冯氏宗谱》正确[2016/8/5 6:18:05|by:文字虫]

《史记》证明冀州《冯氏宗谱》正确



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冀州镇岳良村,有一套保存已经130年的《冯氏宗谱》(以下简称《谱》)。

该《谱》一套5册,不但有长乐信都(冀州古称谓)冯氏第1至78世的世系表,还有大量的文字叙述;记载的内容,发端为前2300年,距今已经4000多年。据业内人士讲,这套《谱》,保存时间及内容,在国内实属少见。

该《谱》不只是冯氏人的自拉自唱,还载有他姓名人作的序和赠联。

更加难能可贵的是,该《谱》所记载的许多内容,与司马迁的《史记》完全相符。从而,证明了冀州《冯氏宗谱》的正确性。



冀州《冯氏宗谱》与《史记》比较,具有4个完全相符。

----后稷记述完全相符。《谱》记载,后稷是冯氏第1世。《谱》在《世系表》和《冯氏源流》中,详细记载的后稷的身世、名字和号来历、姓、生平事迹等,都与《史记》完全相符。

《史记》卷四《周本纪第四》记载:后稷“其母有邰氏女,曰姜。姜为帝喾元妃。” 还详细记载了姜嫄受孕、生后稷后的情况、取名“弃”的原因及后稷的生平事迹。曰:“周后稷,名弃。” 好种树麻、菽,麻、菽美。及为成人,遂好耕农,相地之宜,宜者稼穑焉,民皆法则之。帝尧闻之,举弃为农师,天下得其利,有功。”“弃,黎民始饥,尔后稷播时百。”“ 有令德。”

《史记》卷一《五帝本纪第一》记载:帝喾“黄帝之曾孙也。”“弃为周,姓姬氏。”“弃主稷,百时茂。”

《史记》卷十三《三代世表第一》记载:“周起后稷”“后稷有父名高辛;高辛,黄帝曾孙。”

《史记》卷一百三十《太史公自序第七十》记载:“维弃作稷”。

----世系记述完全相符。《谱》在《世系表》和《冯氏源流》中记载:冯氏

       第1世,后稷;

第2世,不窋;

第3世,鞠陶;

第4世,公刘;

第5世,庆节;

第6世,皇仆;

第7世,差弗;

第8世,毁隃;

第9世,公非;

第10世,高圉;

第11世,亚圉;

第12世,祖类;

第13世,亶父;

第14世,季历;

第15世,昌;

第16世,高。

《史记》卷四《周本纪第四》记载:“后稷卒,子不立。” 卒,子鞠立。鞠卒,子公刘立。”“ 公刘卒,子庆节立”

“庆节卒,子皇仆立。皇仆卒,子差弗立。差弗卒,子毁立。毁卒,子公非立。公非卒,子高圉立。高圉卒,子亚圉立。亚圉卒,子公叔祖类立。公叔祖类卒,子古公父立。”

“古公卒,季历立,是为公季。”“公季卒,子昌立,是为西伯。西伯曰文王。”

----人物记述完全相符。对于后稷以外的其他人物,《谱》与《史记》的记载,也完全相符。

《谱》记载:公刘“字叔均。务耕种,行地宜,始用牛耕。”“百姓怀之,徙而从焉。”

《史记》卷四《周本纪第四》记载:公刘“务耕种,行地宜”“行者有资,居者有畜积,民赖其庆。百姓怀之,多徙而保归焉。”



《谱》记载:亶父“字古公”“积德行义,国人戴之。”“皆颂其德”。

《史记》卷四《周本纪第四》记载:古公“积德行义,国人皆戴之。”民皆歌乐之,颂其德。”



《谱》记载:季历“立为公季” 笃於行义,诸侯顺之。”“诗人歌之曰:其德克明克明,克类克长,克君克顺。”

《史记》卷四《周本纪第四》记载:“季历立,是为公季。公季古公遗道,笃於行义,诸侯顺之。”



《谱》记载:昌“爵西伯”“敬老慈幼,礼贤。”

“延四方之士” 献洛西之地,方千里。”

“请纣以除炮格之刑,纣许之。”

“在羑里,演易之八卦为六十四卦。”

“归者三十国,三分天下,奄有其二。”

“在位五十年,寿九十七岁。”

《史记》卷四《周本纪第四》记载:“昌,是为西伯。西伯曰文王。”“笃仁,敬老,慈少。礼下贤者。”

“献洛西之地,以请纣去炮格之刑。纣许之。”

《史记》卷三《殷本纪第三》记载:西伯“阴修德行善,诸侯多叛纣而往归西伯”。《史记》卷一百三十《太史公自序第七十》记载:德盛西伯”。

《史记》卷四《周本纪第四》记载:“西伯盖即位五十年。其囚里,盖益易之八卦为六十四卦。”



《谱》记载:公高“字庶叔”“武王有天下封庶叔于毕。”

《史记》卷四十四《魏世表第十四》记载:“武王之伐纣,而高封於毕,於是为毕姓。”

----稷祀记述完全相符。稷祀,就是祭祀后稷。几千年来,冯氏人及祖先坚持稷祀。

《谱》记载:不窋“世稷官”“不务稼穑”,后“废稷官”。

《史记》卷四《周本纪第四》记载:“去稷不务”。



《谱》记载:公刘“修后稷之业”。

《史记》卷四《周本纪第四》记载:“公刘虽在戎狄之间,复后稷之业”



《谱》记载:亶父“克复后稷、公刘之业。”

《史记》卷四《周本纪第四》记载:“古公父复后稷、公刘之业”。



《谱》记载:昌“遵后稷、公刘之业”。

《史记》卷四《周本纪第四》记载:“昌遵后稷、公刘之业,则古公、公季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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