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名片
  • 姓名:潘明会
  • 性别:男
  • 地区:宁晋县东汪镇洨口村
  • QQ号:1030614844
  • Email:1030614844@qq.com
  • 个人签名: 走过春夏秋冬,处处留点雄风。
最近谁来看过我
博客统计
    日志总数:521 篇
    回复总数:8497 条
    留言总数:85 条
    日志阅读:426273 人次
    总访问数:698739 人次
写博文首页 >> 查看nanhaiyimin发表的博文
朗朗阆中[2016/3/18 17:51:36|by:nanhaiyimin]

    阆,阆中。——央视画面语。



    首次赏识阆中,还是在看央视“懂中国”的广告之后。倘若以前偶遇阆中之“阆”,没准会指阆为“良”。即使兴致无前来到阆中,也可能识“阆”无门。

    尽管阆中之大名,冠耀中华,但对于绝大多数打工族来说,还是稍显生僻和另乖。而对于喜欢建筑的人,尤其是对老建筑恋恋不舍的人,可说是驾轻就熟,引力无限。因为,在“拆无境”的今天,阆中,可是中国保存最完整的四大古镇之一哦。

   点击查看原图

    喜欢建筑,不是说都爱好建筑。喜欢之目的不同,品味就有差异性,品位更迥异,风骚就独领。譬如盖房子的心情,大致可分为两种:其一为回报,其二为为回报。毋容置疑,无论是回报,还是为回报,其共同点皆为图报。不然,盖房子何以成就产业?而又何以半路杀出个“程讨薪”呢?还有,怎么又会成全阆中乃至全国飘飘逸逸的普法教育呢?不喜欢建筑,甚至对建筑心存疑虑,或者耿耿于怀,也不是故意和建筑过不去,更不是和“盖房子”有深仇大恨,而是确实受之害过。当然,划破手、砸着脚这些鸡毛蒜皮小害,都不叫个事儿,关键是,带血的汗水,是否能够顺顺当当换来应得?哪怕磕磕绊绊如愿以偿也行。农民工不会奢望不劳而获,也不可想像一劳永逸,而正当的、合理的、本应的诉求,还是应当的吧?但“过激”行为不是国际行为,美丽阆中的这些美丽农民工,尽管为了美丽阆中建设,离妻撇子、辞家别母,并付出了美丽的劳动心血,但讨薪这活儿,无论怎么粉饰,都不是一件美丽动人的事情。讨薪这活儿,光会做泥瓦匠远远不够。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或许是一个比泥瓦作工更讲究技术的活儿。抱着“豁出去”去讨薪,最终,“豁不出去”也得“豁出去”,落得个近乎于“偷鸡不成蚀把米”的名声。

    “讨薪有理,但讨薪要有度,妨害公务以身试法害人又害己。”阆中法院这话没错。没人不这么认为,也没人敢不这么认为。即使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所奋扬的,也是“法不容情,法律至上”。“王子犯法,庶民同罪”嘛。那么,法是哪里来的?又是个什么神器呢?估计大多数为盖房子添砖加瓦的工匠和小工们,对此不可能有像干活那样的兴趣,他们只是抱着“付出总有回报”的态度去做活的。但总不能任何时候,都不分“先来后到”,“被老虎活活吃掉白吃,打死老虎就一定偿命”吧?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法律构建基础,就是“为人民服务”,按现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或者叫为“最广大的人民的根本利益”服务。

    那未,为什么会出现讨薪,这种旧社会才有的现象呢?况且,明明知道“过激”后果的农民工,还“屡败屡讨”呢?值得深思其故,深追其源。

    或许会问:不是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吗?不是有劳动仲裁法庭吗?刚刚闭幕的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作报告时说了,以后“执行难”的问题,即将解决。这样,讨薪的日子就不会太长了吧?

    这次,阆中的盛名,恐怕要胜过CCTV为其所作的“广而告之”了。不过,对于大多数“讨薪”路上的人们,所记住的,不是它的“阆苑仙境”,而是该地的“讨薪式普法教育”。

    阆中讨薪之事,如果不细细看一看事情的来龙去脉,乍一听,还以为是阆中人民,以自讨苦吃的忘我精神、自我炒作的新潮方法,而苦苦追求宣传家乡的广告效应呢。

    推进城镇化,鼓励农人进市买房,就是去了今天库存压力,又会迎来明日新建高潮。建设时期,风风雨雨不可避免,农民奔小康的航程也不会一帆风顺。所以,普法教育的同时,普及一点儿讨薪技巧,培养新型讨薪人才,让农民工涨点儿姿势,为讨薪找条出路,乃当务之急。

标签:朗朗     阅读次数(275) | 回复数(15)
上一篇:寒春
下一篇:莫道天寒好个冬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