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我地出现了一种荒诞的现象,诸多的汽车、摩托车、农用车以至拖着搅拌机像蜗牛一样慢慢爬行的小四轮拖拉机,纷纷安上了警笛。于是乎,上至国道、省道,下至乡村公路,一天到晚警报声不断、警笛声连连,令大家难辨真假,搅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乡民怨声载道。 众所周知,警笛乃是公安、消防、救护等系统的专用特许装置,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可擅自安装使用。公安机关在执法、执勤拉响警笛,是对罪犯或嫌疑人的震慑;消防队拉响警笛是为了争分夺秒,挽救人们生命财产损失;救护车发出警报,是在与时间竞争,与生命赛跑。国家法律法规有明文规定,警报器是特种车辆经批准后才能安装使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安装使用,民运车辆更不可非法安装警笛、随意拉响警报。可见,即便是以上系统或单位有资格配备警笛,也只能在必需的情况下才允许使用。而在眼下,诸多“计划外”车辆擅自安装警笛,又随意拉响,实属不该。所以,对此种行为的管理势在必行。 笔者认为若想对此行为进行治理需要公安机关和交警部门做好三点工作。首先要通过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农民朋友的素质修养以及对相关法律的认识。其次要从源头抓起,严厉查处非法生产、制造、经销、安装警笛、警灯等警用设备的厂商或经销商,一旦发现从严查处绝不姑息;再者,加大对那些视法律而不顾,图一时之乐,想出风头的不法分子的监管打击力度,对私安、乱用者,见一个,治一个,逮一个,罚一个。令这些不法分子感觉到四面楚歌、无立足之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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