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杨永朝
- 性别:男
- 地区:暂无
- QQ号:暂无
- Email:872127315@qq.com
- 个人签名: 知足常乐
masiqi
状态:离线
春天的旋律
状态:离线
yuguozheng1234
状态:离线
王志福
状态:离线
梅君
状态:离线
xiaojian
状态:离线
liuchunqing
状态:离线
踮着脚摘星星22
状态:离线
panxiude
状态:离线
2622511178你
状态:离线
-
日志总数:77 篇
回复总数:254 条
留言总数:1 条
日志阅读:39006 人次
总访问数:80174 人次
邯郸男子家用轿车载货被罚200元 后改警告 2013年9月30日11:00河北新闻网 河北新闻网9月29日讯(见习记者常方圆)邯郸网友李先生今天通过热线电话向河北新闻网反映,昨天上午其子用自家轿车在后座拉了些鼠标、键盘等电脑耗材,被交警开了罚款200元的罚单。今天上午,永年县交警大队撤销了罚款处罚,改为口头警告,但李先生仍对此类涉及家用轿车载货的处罚表示不解。对此,永年县交警大队法制科科长张海军做出解释。 李先生告诉记者,因自家开电脑商行,昨天上午,儿子在自家轿车后座放了些鼠标、键盘等电脑耗材,行至永年三环附近时,被交警开了罚单。在交警开出的《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上,显示李先生的儿子因“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违反规定载货的违法行为(代码1092)”被处以200元罚款。今天上午,李先生到永年县交警大队处理此事,交警在进一步询问详细情况后,撤销了对李先生的罚款处罚,改为口头警告。 “因为生意原因,我们经常会用自家的车拉些电脑耗材等物品,所以此次挨罚后特别想弄明白,车上到底能不能放东西,放多少不违法。”李先生介绍说,昨天不是第一次遇到此类情况,前段时间也曾在邯郸市内遇交警检查,车内有部分货品,邯郸交警处理时未找到法律条款作为处罚依据,便将车辆放行。 据永年县交警大队法制科科长张海军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但对该条法规没有详细解释。《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二百元罚款。”其中第二十款为:“公路客运机动车以外的其他客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货的。”张海军称,机动车行驶证上对车辆核载质量及相关长度、宽度有规定,若违规载货则涉及违法。 “现在有车的家庭越来越多,用家用轿车拉载物品是常有现象,若在市区内道路发现有家用轿车因临时需要载货的情况,民警会理解,一般不会进行处罚。但因违反法律原则,且存在安全隐患,我们也不会纵容此类行为。”张海军进一步解释说,客货混搭的情况下,若遇交通事故,车内人员难以逃生,出于安全考虑,交警会对客货混搭现象进行处罚;若家用轿车长途载货,涉及非法营运,或有其他严重情节,交警也会依法对其做出处罚。 |
阅读次数(405) | 回复数(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