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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村并居;农民得到了什么?[2010/11/11 20:32:00|by:CHENXUEJUN]
撤村并居;这项工作在中原大地个别市县已搞得有声有色,地方政府成绩斐然,不论冠以;新农村建设,或城镇开发,或撤村并镇,等等名声。地方政府在此项工作中也做出了很大的努力。成绩有目共睹,但是不知有人为农民试想过,他们在这场大拆大建中它们得到了什么?他们辛苦一辈子好不容易盖起的房子没有了,即使住上楼房有的地方还要补贴好大一部分款项。原来乡村的格局打乱了,他们的生产工具不知放在那里?原来的生活方式改变了。更主要的是他们在住上楼房的同时放弃了自己的宅基地,村街道,胡同,等,这些节省下来的土地就成了地方政府用来开发,拍卖,转包的有利资源。也从而补贴到了地方财政的不足,根据国家城市用地要与城乡挂钩的要求有些地方政府就此钻空,借新农村建设之名搞大拆大建。笔者今天看到国务院已下发通知;禁止违背民意搞大拆大建。专家也呼吁;这种不顾民风民俗的建设,破坏了农民世代居住的格局和淳朴的民风人情关系。也完全不符合农民的生活实际条件。在有者,在征用土地补偿的工作中,农民作为弱势群体自始至终处于一个被动局面,土地价格政府说了算,什么《土地法》,《物权法》,农民知道什么,按国家土地征用补偿标准;前三年总产值的平均值的6之10倍,补助4之6倍,总合计不超过30倍的说法,又有谁能按国家标准走呢?农民的土地是块肥肉,谁都盯着的眼红,但是农民的利益和生计又有谁在为他们思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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