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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不出城市与农村的十字路口[2007/5/5 16:18:00|by:nongmin]

作者:我要烤肉


  我是农民工。以前我从不敢这样高声称呼自己,原因是我怕那些城里人。因为农民工怎么着就比那些城里人要底一截,无论是吃的,住的,说几句话也要遭人白眼,穿件衣服也要遭人唾弃,做的工作又是最“下等”的。
  工矿、建筑工地、家政,反正最脏最累最危险的地方都是我们这些农民兄弟姐妹来扛,并且没有保障。有时“农民”两字还会成为骂人的口语,“你这个农明”,好比是:傻瓜,疯子,没出息的东西。
  每当听到这些排外的、污辱性的话语时,心里止不住涌起一鼓愤恨之情,心里直骂道:“你的祖宗说不定也是农民呢!”
  如今我能如此坦白的称呼自己为:我是农民工。来自于一个下岗工人的遭遇,因工作一下子无着落,穷得连孩子快读不起书了。我对她深表同情,但不得不有一种兴灾乐祸的心理。无论怎样,我在老家还有七分二里地,你们城里人有啥。没工作就只有饿。
  这样,我多少有点小人得志的味道,没办法,人的本能。还带有“复仇”的味道。
  我曾在一份报纸上看到过一句话,大约是这样的:城里少得了这批农民工吗?回答之:不能少。
  我认为可以少,城里人凭什么不能做最苦,最脏,最危险的活?比下岗呆在家里没收入总要强。
  当然那是我“复仇”心里的另一种发泄。其实这不关我事。这是个休闲城市,城里人安逸,自足,吃不起苦。这样才有我农民工生存的缝隙。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
  为什么流浪为什么流浪远方
  为了我梦中的橄榄树
  不要问我从那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
  为什么流浪流浪远方流浪
  因爱上这几句诗,我开始爱读三毛,我曾如何地痴迷过琼瑶的小说,我虽是
  外来妹也爱做美丽的梦。当我读了三毛后蓦地从琼瑶的迷团、深渊里上来了。
  当然三毛是浪漫的,异国情调的爱情、撒哈拉沙漠、温驯的马,简直是
  另一个梦。但她那文中飘泊他乡、且豁达开朗的情愫能感染我,起码给过我安慰,在那一个个风雨的夜晚。
  她能在沙漠里白手起家,开出饭店,我也能在无亲无眷的城市“安家”。尽管只有六个平方的平房,夏天的蚊子,下雨天如会掀掉屋盖似的,那扇已裂缝的玻璃窗,被风一吹,雨随着飘了进来,哗啦啦,哗啦啦,窗口如有鬼影子在飘。都说这个城市是天堂,而我且如在地狱。我的固执地对自己说:三毛在沙漠里能找到宝贝,我在地狱里也有梦。
  我托人从老家带来的一斤罐头的霉干菜能吃上半个月,肚子没油刮得胃下垂似的。我那丝厂里高出一头多的大机器上捻丝,每上一只筒脚要踮得痛为止。上好筒后,丝断了,要重新接过,那是更麻烦的一个活,钢针划破了我的手,出了血,本想这样可以休息一会儿,值班长说:“贴个疮可贴就行了。你在乡下的话连这个都没的吧。”
  我气她说:“就这么让血流着?流光为止,岂不更好,可以睡觉。”
  气得值班长调头就走。
  每月发工资时,我总会约了小姐妹去逛商店,学着城里人讨价还价,被一名服务员叫着:乡巴佬。
  我们心中不服,之后理了时尚的发型,抹了摩丝,涂了胭脂口红,穿着吊带背心,露出肩膀手臂肚齐眼,虽不自然了点,但引来几个老板娘热情的逗留:“小姑娘来看看,这件衣服很合式你呢!”她不惜口水地介绍这是正版的,那是广东货,香港进口。
  当我们不惜把一个月的工资化在这么昂贵的服装上时,我们逃之夭夭。
  因为我们每月要寄钱回家。
  “乡巴佬!我就知道你们买不起的,滚!”传来老板娘的叫骂声。
  我发现城里人有一双可恶的眼睛,还有一张可毒的嘴。
  
  记得那年我们村里来了两个从城里来的人,男的三十多岁,女的四十多岁。他们一来就张贴海报:招农民工。
  村里人不知道这农民工具体是干什么的,围着看,一老人问:“难道城里也有田?”
  男的说:“不是种田,工厂里做工。”
  “工厂里不是城里人才干的吗?”
  “啊呀,与你说不清。去去去。”
  老人好像很感兴趣,站在那儿不动。
  女人不耐烦地说:“城里人不要干的活就是农民工做的。好了,不好意思让不让。”最后露出点文明地语气。
  
  我也报了名,虽然当时我并不知道到具体是做什么的,但我忘不了孩儿时的一个梦。
  在我小学四年级时,单元测试成绩意外前十名,有进城春游的名额。那天的我穿着一双男式解放牌胶鞋。本是那双方格子胶底鞋,女式的,总比穿男式好吧。谁知被家里小狗咬了个洞。没办法就这么将就着。衣服是粹花棉布,黑绒布裤。一把自已编的不服贴的辫子。那只母亲缝制的格子布包,里面有母亲做的麦烧饼和开水。据说背起来活像个小要饭。所以我一直拎着。
  那天我们从一个公园里出来排队,老师在点名数人。正好有一个比我小点的女孩子被父母亲拉着走进公园去,白线衫,黑背带裙,童发,一双方口女皮鞋。吸引得我两眼发呆,看到他们消失为止,我还追了一段,被老师拉住。
  那是我的一个梦,童发,白线衫,背带裙,方口皮鞋。我做梦都想。那天我一看进城工作,眼睛一亮。当即决定。
  在我被招进工厂第一个月实习工资,大约三百来元吧!我首先急着要实现这个梦想。因家里经济不允许,我每个月要寄钱回去,又要留着租房,生活必须。这个梦一直用了五年才陆续实现。白色线衫、背带裙、背带裤、方口皮鞋至今仍是最爱,只有童发,随着年龄的增长,好像有点不大适合,所以保持短发。
  
  我来城里,基本上没有远大理想和目标,只因为孩儿时的情结。但我每时每刻徘徊在城市与农城这一十字路口中。
  记得在我进城第一天,首先印象城里人的看,然后是笑。他(她)们看我们简直像看西洋镜,看了还悄悄地说。然后再笑。有时我总感到是不是裤后面有个洞,衣服扣子扣错了,脸上有饭子,或头发上有什么草之类的。后来才知他(她)们说我们穿得大红大绿,乡气腾腾。笑我们姐妹几个一起上厕所,还手拉手。笑我们好不容易姐妹相聚时,高兴得难勉发出哈哈,笑我们已入夏天还穿长袖和长裤。
  员工开会班长一会儿农民工张某,一会农民工李某,然后回过许多观看的头。有时总会冲动着冲上去捂住她的嘴。
  
  我们开始学城里人说话,穿衣,但改不了那颗漂泊的心。
  面对着一个个已步入恋爱、结婚的姐妹,因她们远在城市工作,接触不到村里的男孩子,也有的再也不想回到那封闭落后的农村。在城里找一个同乡人结婚,不是同乡的,来自他乡,在这个城市有同感,有共同语言的。但都因住房、孩子在一条因是农明这条线而压住。
  据说嫁给城里人的话,负担会轻一些,许多姐妹这样做了,但又有几个是能真正有爱的呢,又有几个家庭真心喜欢一个生为农民工的女子呢。大多为儿子年龄太大了,或是离婚的。想想真是好笑,但那是苦笑。
  
  在城里打工,算是回乡最有滋味了,一路上的家乡人笑着说:“回来了!回来了!”虽是一句简单的话,但会使人止不住流出泪水来。漂泊在大都市,还有什么比这句话更贴心,更温暖了呢?
  但很快被“衣锦还乡”四个字而失落下来,因为我们始终是一个漂泊的人,打工的人,为生存而奔波的人。禳中羞涩。但还是过了一把“荣归故里”的瘾。
  
  当我们拖着沉重的步子,走上城市的路时,心里不禁又浮现一鼓流浪、漂泊的情绪。我们走不出城市与农村这个十字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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