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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吃空饷” “开除”还远远不够[2010/8/16 21:24:00|by:lishuqi]

治理“吃空饷” “开除”还远远不够


 





       □张贵峰


       近日,为有效杜绝干部“吃空饷”现象,贵州省德江县对长期占编不在岗人员进行“最后通牒”后,开除了51名不回单位上班人员的公职。今年7月26日,德江县曾要求600余名占编不在岗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回到原单位上班。(新华网8月15日)


       区区一个县便有600余名“占编不在岗”的“吃空饷”公职人员,这无疑是一个令人极为咋舌的数字和事实——全国2000多个县,总计将会有多少“吃空饷”者?又将被凭空“吃”掉多少来自纳税人的公共财政资金?笔者不禁想起去年新华网刊登的另一则报道,安徽省天长市从万余名“吃财政饭”群体中,清理出“吃空饷”等在编不在岗人员318人,每年预计节省财政支出400多万元。


       因此,彻底开除“吃空饷”者——杜绝其再继续“空吃”下去的可能性,当然完全合理和必要。但600余人仅开除51人的悬殊比例,难免又让人有些失望——难道只要“在规定时间内回到原单位上班”,就可以既往不咎了、此前的“吃空饷”就都算白吃了?


       其实,就“吃空饷”的恶劣性质和严重情节来看,即便是对其一律开除,也是远远不成比例、“罚不当其罪”的。明明实际“不在岗”、没有付出任何劳动,却凭空白拿“饷银”,甚至还享受其他各种不菲的公职福利待遇,这显然与“贪污公款”无异,也完全符合《刑法》上对贪污罪的定义——“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事实上的贪污行为,却仅仅开除了事,无疑构不成什么严格意义上的“处罚”,反倒是有变相鼓励纵容的嫌疑。


       应该说,长期以来,“吃空饷”之所以会成为许多公职部门一个久治不愈的顽疾——今年轰轰烈烈地清理了,明年很快又会死灰复燃、卷土重来,上述这种无关痛痒乃至“明罚实奖”的惩戒机制,实乃一大重要根源。


       而除此之外,从发生源头上看,“吃空饷”现象之所以屡禁不绝,实际上,也是现行十分不健全、不完善的编制管理制度和公共财政制度的一种必然产物。比如,无论是编制管理,还是公共财政,均缺少起码应有的公开性、透明度和可监督性——一个部门究竟应该给予多少编制以及应配套多少人头预算支出,都没有一个真正严格的公共讨论、审核程序,公众基本的知情、参与、表达权均难以保障,监督自然是无从谈起。


       所以,就此而言,“吃空饷”问题的关键、症结,其实不仅在“吃”上,更在于“饷”上——并不是“吃”者有多么可恶,而是“饷”本身太容易被混吃了——空响早已不是严格严肃意义上公共可以监督掌控的“公饷”,而事实上已成了少数人可以任意裁度、支配的“私饷”了。而既是“私饷”,私下里被大吃特吃,岂非在所难免?!


编辑:董佂 来源:燕赵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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