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名片
  • 姓名:保密
  • 性别:保密
  • 地区:保密
  • QQ号:保密
  • Email:保密
  • 个人签名: 保密
最近谁来看过我
博客统计
    日志总数:713 篇
    回复总数:757 条
    留言总数:11 条
    日志阅读:327164 人次
    总访问数:740233 人次
写博文首页 >> 查看djq890110发表的博文
回复刘文英老师关于存钱推出新业务,两年多分红108元的问题![2013/8/4 20:18:30|by:djq890110]
刘文英 2013-08-04 15:59:28

小董好,现在在什么单位上班,工作顺利吗?我遇到下面的问题,咨询你怎么样办才好。谢谢。请在这里留言。实况如下:2011年05月25日,我去饶阳县饶武路邮政储蓄银行存款,在等待期间,有位工作人员主动走到我面前,问我办什么业务,我说存点钱。当即,该工作人员热情地向我推荐:“我们推出一款新业务,和人寿保险连在一起,不仅有利息,每年还有可观的分红,而且比单存银行的利息高,存款后当面赠你一把电水壶,如需用钱,随时可以退支存款” 。

当时我想,“人保”是讲信誉的单位,再说,国家工作人员怎么会在大厅广众之下编造事实,来误导欺骗用户呢!出于对饶阳县太平洋保险公司的信赖,我同意了。工作人员快速地替我签字定协议,很快办完了5年定期存款手续。

两年多过去了,我从沒有接到过保险公司关于分红的信息。7月30日,我至电保险公司,询问我存款8千元的分紅数额?客服员告诉我: 两年多共分红108元,显然,与银行利息相差甚远。我马上提出要求退款,得到的回答是: 可以,总共退给你7千多元。8千元存了两年多,不但分文沒长,反而亏了本!

原来,实际情况与他们当初的承诺正好相反,把低说成高,把坏说成好,颠倒黑白,丧尽职业道德,误导欺骗储户。



小董的回复:

             刘老师您好!您说的这种情况我前段时间遇见过,这种行为从法律上来说不好定罪,说敲诈勒索罪、或者是侵权罪都难以判断。您可以给孟燕君老师说说这件事,找孟燕君老师前来帮助,或许会有更好的帮助。

   另外,银行是不允许这种业务的,上次遇到的这件事就是找记者给解决的。最后直接把钱还给了储户。所以请大家以后不要相信银行里会有什么新业务,所谓的新业务就是想方设法把储户的钱挪用到保险公司。其实这也是银行和保险公司所为的黑色联合,业务员推荐储户存入保险公司多少钱,他们就会有百分之多少的提成。所以请大家不要相信所为的新业务,利息高的事情。再一个,银行办理业务,业务员让签字一定要看清签字上的内容才可以签字,要不然自己的钱被别人挪用了都不知道。

阅读次数(356) | 回复数(4)
上一篇:贵州省多地严重干旱正在持续
下一篇:再见,我已退出微信群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