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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农民收割玉米必须办理砍伐证和准运证想到的[2008/9/21 11:28:00|by:yandongsheng]

从农民收割玉米必须办理砍伐证和准运证想到的


据《燕赵晚报》2008918日报道,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裴城镇发布了一条命令:农民收割玉米必须办理“砍伐证”和“准运证”,每户交500元钱办理两证,否则就是犯法,镇政府就处罚。


这个镇政府强迫农民办理“砍伐证”和“准运证”是利用秋收季节搜刮农民钱财的行为。致使裴城镇6万亩玉米农民不敢收割,烂在地里。试问:裴城镇政府是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最根本利益还是不作为、胡作为?!


再者,“砍伐证”和“准运证”是林业部门和交通运管部门的权限范围,你镇政府强行为农民办理这两证不是越俎代包、乱执法吗?


常言说,人误地一季,地误人一年。季节不让人,在秋收秋播秋种的大忙季节,裴城镇政府出此怪招,耽误了“抢秋夺夏”的古训,耽误了农时。这个镇的镇长、书记就应该就地免职,并不是退还农民的罚款了之的问题。


希望当地的纪检部门和审计部门介入,严肃查处不作为、胡作为的基层干部。

标签:农民问题     阅读次数(560) | 回复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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