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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光灯[2010/9/18 12:51:00|by:miexuelei]
随着机动车保有量越来越大,晚上,开车走在马路上,常有一些不自觉的车友,老远开着远光大灯,本来马路就不宽,在他的灯光照射下,眼前一下漆黑。对此,我倡议“文明使用远光灯 从我做起”。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不能使用远光灯。同时,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不能使用远光灯。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滥用远光灯可能会使对方出现瞬间盲区,在这期间如果遇到紧急情况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就算仅为了自己的安全,请合理使用远光灯,千万别拿远光灯晃对方。另外,滥用远光灯也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是遭人唾弃的。当然有很多人不知道灯光还有远光、近光之分,只知道天黑了就开大灯,请你纠正自己的驾驶习惯,利己利人。远光灯是一个非常好的设计,在不方便使用喇叭向其他车辆或行人示意的时候,交替使用远近光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让我们大家携起手来,从我做起,文明使用远光灯!
标签:远光灯     阅读次数(145) | 回复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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