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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磁县交通局治超站野蛮执法》追踪[2009/12/31 12:12:00|by:hdljs999]
收取停车费 罚款随意定
(2009-12-10)
前不久,本报报道了磁县交通局治超站野蛮执法的事件。记者日前得知,超限车辆已卸货并接受处罚,但每辆车的处罚标准却不相同,峰峰车主对交通局超限站的处理结果表示不满。
12月3日,磁县交通局治超站采用撬门别锁的方法,先后将两辆车强行带至停车场。在记者采访后,磁县交通局治超站作出了相关处理:临漳宇康自卸农用车卸货至合法载重,罚款500元;峰峰解放后8轮自卸车卸货至合法载重,罚款1000元,需交纳停车费50元。但是,磁县交通局治超站并未对两车车门及车锁被撬坏的事实做任何解释和处理。对此,峰峰车主王先生表示不满,他说罚款并未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处理,被查车辆都是他们说罚多少就是多少,能找到“熟人”的就会少罚一些,对自己车辆的罚款偏高了,当他索要停车费50元的收据时,超限站工作人员说没有。更令车主气愤的是,交了1000的罚款不交50的停车费,车也是开不走的,别坏了门和锁也像没发生过一样。
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对于双超车辆,执法部门不得收取装卸费、停车费、检测费。执法部门收费、罚款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必须使用省级财政印制或监制的票据,严禁收费、罚款不开票。否则,一律按贪污论处,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今年10月底,本报曾经报道过成安交通局治超站乱罚款,使得成安县的公路成了“雁过拔毛”的“霸王路”。目前,该治超站已经停止运行,站长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调查。今天,磁县交通局不仅别坏车门车锁野蛮执法,而且对凡是被怀疑超载的车辆都强行停放在由交通部门指定的停车场内,收取随意确定的罚款和最少50元的“停车费”后才能放行。已经严重违反了相关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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