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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协议未达成 果树深夜被强砍[2011/5/16 7:19:00|by:hdljs999]
事发邯郸经济开发区爆台寺村



    4月26日,本报记者接到邯郸经济开发区兼庄乡爆台寺村村民的来信,反映因邯郸东部新区“三路一场”工程迫在眉睫,他们的果树在未达成赔偿协议的情况下于4月23日深夜被砍伐。村民为此多次寻求协调,但至今没有结果。

    在村民的引领下,记者来到位于爆台寺村村南的事发地。村民秦某告诉记者,她种植桃树已3年有余,4月21日晚,村干部通知她土地要被征用,但因种种原因赔偿协议没有达成,“当时我没有收下村干部拿来的存折,也没有签字同意,没想到24日清早,我和家人到地里一看,长满绿油油叶子的枝杈满地都是。”看着自己精心照料三年的桃树一夜间都被砍掉,秦某心痛落泪。

    同村的李某与秦某遇到几乎相同的境况。他告诉记者,占地修路村民不是不支持,但好好的果树深夜里在自己全然不知的情况下被砍掉,心里怎么都不是个滋味,他觉得,无论如何砍树征地应该征得村民的同意。

    爆台寺村村委会对此事有怎样的解释呢?该村党支部书记李少阳以“需要邯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介绍信”为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邯郸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袁副局长告诉记者,此次东部新区“三路一场”工程补偿资金以存折形式发放,除了每亩地4万8千元的补偿款外,无论种植何种作物或种与不种,均由村委会以每亩5千元的金额予以赔偿,并解释说,将附作物补偿统一为每亩地5千元有两个好处,其中之一就是可以防止骗取国家专项补偿资金事件的发生。

    袁副局长坦言,这项工程的实施确实“时间比较紧”。是否发生过强砍村民果树的事情?他表示,要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并及时将结果向记者反馈。但截至发稿时,记者没有得到袁副局长任何形式的答复。

    邯郸东部新区“三路一场”工程实施的目的是造福广大群众,忽略民意的征地显然是不可取的。对于村民而言,征地是大事,如果仅凭告知、未经村民同意地就偷砍果树、强征强占会不会剥夺了村民的参与权?对有关政府职能部门而言,其行政程序又是否存在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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