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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没必要全国范围内实施物价临时干预措施[2010/11/30 19:03:00|by:geyuanfang]

    发改委11月30日表示,近期稳物价保民生的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目前还没有必要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价格临时干预措施。


    发改委11月30日表示,近期稳物价保民生的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目前还没有必要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价格临时干预措施。并强调,实施价格临时干预措施是有法律依据的,干预措施也是暂时性、辅助性,不会改变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定价的自主权。


    发改委在公布的《要正确理解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的政策措施》一文中表示,近期稳物价保民生的措施目的是为了保持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并强调实施价格临时干预措施是有法律依据的。


    发改委强调,依法查处恶意囤积、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的典型案件,维护了市场秩序;将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的行为纳入价格监管范围,增强处罚的针对性,加大处罚力度等措施,这些都属于法律手段。


    发改委进一步强调,即使在必要时采取价格临时干预措施,也不会改变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定价的自主权,不会影响企业的一般生产经营活动,更不是向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回归。同时,这种干预措施也只是暂时性、辅助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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