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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媒网 本报邢台电 经过村民集体努力,最终证明村支书曾从邢台输变电公司领走青苗赔偿款34804.6元,可当当地乡纪委对此介入调查后,结论认为“共发放16000元”。对于中间所出现的18800元的出入,“乡政府说无据可查”。 自2007年10月份始,邢台市西流乡苏田村村民张秀霞作为村民代表,就该村村支书“贪污2006年村民的电力占地、青苗赔偿款”的问题,多次向新河县纪委反映。张秀霞告诉记者,邢台输变电公司在实施南新110KV线路工程时,对苏田段的青苗赔偿费共计34804.6元,但所涉及到的村民只领到总计9000多元的补偿费。 2007年的反映并未得到县纪委回复,2009年7月份,张秀霞等人就该情况再次上书新河县信访局,之后批转到西流乡党委政府。2009年12月6日,张秀霞等到乡政府的一份调查报告。该报告中提到,“经查,南新线建塔共8座,大队出工钱4000元,占地损坏庄稼、树木涉及农户30户,赔偿费12000元,共发放赔偿费16000元,花名册、单据均在邢台电力局,电力局直接发放到户。” 16000元与34804.6元之间依旧有出入,“可县、乡纪委都以口说无凭为由拒绝调查”。为此,2009年12月22日,张秀霞等人来到邢台输变电公司,提取了由村支书代领证明。记者从该张带有该苏田村委会公章的证明信中看到,2006年12月25日,该村干部代领工程青苗款共34804.6元,“并负责与村民兑现”。 12月23日,当张秀霞带着证据再次找到乡领导反映举证时,“乡领导说不管贪污的事,该找谁找谁去。”“如此确凿的证据,如此清楚的事实,可为什么就没人查呢?”张秀霞想不明白,这位在城市打工的乡村女子,凭着在外面打工的历练,被村民们委以重任,“可我始终不明白”。 1月27日下午,记者就此事向西流乡纪委书记咨询时,该负责人说,“乡政府的调查与张秀霞的举报或许不是一回事”,另外,“市纪委已介入调查”。该负责人同时告诉记者,该村村支书已经停职,目前由乡政府委派其他人员代管。 “就这一件事,怎么能不是一回事呢?村支书一直在干着。”听闻该答复,电话那头的张秀霞一阵激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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