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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你的城[2011/7/8 9:05:00|by:hudie]

很多天以前,她决定跟团来桂林旅游的时候,我同友人说起,我准备去会会这个姑娘。他们一致持非常强烈的反对意见,无非是担心我误信他人,一去终生误。


然而,我愿意相信我们都是心怀赤诚的孩子。


 


二号早上,她抵达桂林。二号下午,我决定一个人前往桂林。


某人在电话里厉声提醒,你身体不适,一个人怎么出远门。可是这一次,谁也不能拦我。有的人骨血里埋藏着的就是倔强固执到盲目的因子。如同我爱你,没有任何人事可以改变。时间不能。就连我自己也不能更改。


故而我四点钟坐上去往桂林的班车的时候,除了他我谁也没有告诉。我们的故事,爱也爱得值得,错也错得值得。


 


与一个当地的军官邻座。他在边上一直反复询问,我一个人这样不远千里出门,是不是会见男朋友?我说不,只是去见一个网上认识的素未谋面的女友。


他满脸不可置信的神色,随即留下姓名和手机电话号码说,如果有什么麻烦可以随时找他,他很乐意帮忙。也乐意充当我们的导游。


可是不。这个世界上不是只有爱情一件事而已。也不是只有友情一件事而已。而我也真的只是想着去见一面那个教人喜欢到骨血里的女子。因为过往那样无条件的信任,因为今天那个有她的城市离我这样近。


 


五个小时的车程,我在晚上九点抵达桂林。她和某女来接我,就在汽车出站口的地方,我一下车,只要回转身就可以看到她们。我这个不戴眼镜出门的两三百度的近视,当然是她们先看到我的。她抢先在围栏外喊,这里,在这里。


我一下子尖叫起来,踩着五公分的高跟鞋奔向她们,就像相识多年的故交一样,相互勾搭着手臂嘻嘻哈哈哈的就离开了。


 


把简单到极致的行李丢到宾馆,三个人旋即兴致勃勃的打的去逛夜市。


与司机聊天,说着说着,我竟是微微自得的快意起来。


你知不知道,我们三个人都是来自不同的省城;我们都是在网上认识的姑娘;我们都是第一次见面的女子。


很多人都不信。不信一个女子跋山涉水,只为会某一个素昧平生的人。以致后来朋友再向我问起,我都一笑置之,只说是会见老朋友,甚至是情人。


 


一如前些天静儿只身奔赴扬州去接她一样。


她说,她是我姐姐。


她说,她只在网上见到过她两年以前的旧照片,可是在汹涌的人潮里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她。


这是女人之间最隐秘动人的感情。在六十九亿人口里面与一个人擦肩,冥冥之中知道,就是那个人。就像找到,另一个自己。


 


是如此熟稔的感觉,是久别重逢的故人。手挽着手走在民俗风情街上跟别人坐地杀价,全然忘了彼此只是初相见。


我相信的,这些俗气的人间烟火的气息,不管多少年以后想起,这些回忆那些人,一定还会铺天盖地的打动着我,温暖一段寂凉的流年。


晚上将近12点返回宾馆,躺在床上想起她们,如同浮生一梦,美好得不像是真的。而胸口前却还挂着她送的蓝色陶瓷牡丹,终于开始相信,昨日天涯,今日便当真只是咫尺。


 


我怀恋大榕树下大片大片的荷花,在灼灼的阳光下把美开到极致,妖娆的,清丽的,像李太白笔下的诗:风动荷花水殿香。而临水照花的,是她们昨天早上静坐在荷花池边的样子,素面朝天,笑起来,不知道有多媚。看一眼,一定能勾出天雷地火。


与喜欢的人在一起,一定是看花花倾城,看山成绝世的。阳光如此灼热,心里却湿润一片,无上清凉。那个长裙翩跹的女子,宋词一样的,能教人心里一疼的女子,百转千回之后,我们终于能站在一起,多么难得。


这样盛世的光阴,与景无关。最美的刹那,也不过是看到她微笑的样子。


 


我记得刘三姐故居里族长那些骗人的把戏。毫无前兆的被导游小姐推搡进去看面相,一坐下来便知道进了贼窝。他同我说,不要介怀身边那些闲言风语,要知足常乐。三十岁以前不会有作为,三十岁以后事业和财运会一直很好。


后面再说了些什么便进不进去了,在心里盘算着他等会得坑我多少钱。他让我在本子上留字许愿,我大笔一挥只写下“求仁得仁”四个字。香油钱也好,功德钱也罢,捐二十块只为看佛祖的慈悲。


同样的被别人推搡着出来,才知某女竟是只顾着看坐她对面的帅哥去了。听得哈哈大笑,好吧,捐十块也只是给帅哥面子。


是的,佛祖不要怪我们。做人总得要有点定力,在这里一切打着佛祖的旗号讨要钱财的手段都是耍流氓。


只有静儿捐了一百还怕佛祖会生气。她真是个天真的孩子,如此富有诚意的女子,佛祖一定会分外偏爱。


可是有时候做人,真是愚笨一点的好。凡事不要看得太透彻了。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太斤斤计较了,会活得很累。再缜密的事情想得细了,也是不妥的。


 


那些回忆,都还在昨天,像裹着糖纸的糖,一层一层剥下去,总是甜的。总希望这样的日子可以持续得久一点,再久一点。


就像昨天一样,可以允许我们在饭店里闲闲的坐一个下午,打打闹闹,说说未来,靠着窗口直笑得抽筋。饭店里的人来了又去,只有我们还赖在那里不愿走。


如果可以,希望八十岁以后,还有闺蜜可以相互取暖,可以这样相约在一起喝一个下午茶,陪伴着相互诉说和倾听,一边酒肉一边八卦只有彼此才能听得懂的故事和暗语,光明正大的打发我们奢侈的时间。


 


想起这些,如此恍惚。是哪一年年月里出现过的旧场景呢,梦一样的,反反复复的在重演。


我喜欢这样恍惚的感觉。因为就像捡回流落前世的记忆,辗转轮回之后,我们又走到了一起,做着上辈子做过的同样的事。没有比这些更美好的时光。


 


我总是想的,在五十岁的时候还能踩着八公分的高跟鞋,跟那个爱的女子一起假装再吃个霸王餐,只要一个眼神就能彼此会意,脱下鞋子撒腿就跑。而不是为着那些个算错的十块钱的账单,翻来覆去的欢喜。


是的,我愿意。不用一天二十四小时保持联系,就能不动声色的一起走到白头。不求一定要成为千万富翁,但要鸡飞狗跳,即使老了,还能摇滚一样的蹦跶出点滋味来,恰似这一年这一月,流年荒岁里你满目教人难以割舍的霸气的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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