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名片
  • 姓名:刘春台
  • 性别:暂无
  • 地区:暂无
  • QQ号:暂无
  • Email:gxzy@sina.com.cn
  • 个人签名: 暂无
最近谁来看过我
博客统计
    日志总数:4664 篇
    回复总数:22457 条
    留言总数:213 条
    日志阅读:4673308 人次
    总访问数:5415497 人次
写博文首页 >> 查看liuchuntai发表的博文
《再剪报》文选(22)为官无功即有罪[2009/6/25 5:27:00|by:liuchuntai]

为官无功即有罪


 


饱食终日,无所事事,但俸禄却照拿不误,这种庸官在古时被称为“禄蠹”。


清人纪晓岗《阅微草堂笔记》中有一则阎王爷在冥府中断一“禄蠹”得失的故事,读来颇觉有趣。其大意是说,有个官员大约一辈子没做过坏事,所到之处,也不过饮人一杯清水而已,所以自认清廉而无愧于心,于是理直气壮地想要阎王爷赏他来生还去做官。想不到阎王爷却讥笑道:不贪不占,就能算是好官吗?假若不搜刮民财就为好官,那么,塑一个木偶放在官府,连井水也不喝,岂不更好?


这官居然马上辩解道:我虽无功,但也无罪呀。岂料阴司对为官者的考察实是严格,种种行为俱记录在案:某件案子,你明哲保身而未仗义执言,应判当官不为民做主;某件公务,你畏惧繁杂困重而未尽职尽力,应判不能为国分忧;做官三年,无绩可求,纯属混混一个,无功即为有罪,还求什么来世再去为官!                    (摘自92日《检察日报》李文明)  载第305期《再剪报》

阅读次数(186) | 回复数(2)
上一篇:《再剪报》文选(21)不要错放了幸福的手
下一篇:短语思考(173)把待人处世提升到高境界 刘春台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