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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立法”打扫海洋空间[2009/11/29 22:56:00|by:yanjindong]
国家海洋局相关负责人11月10日在第十五次全国海岛联席会议上透露,中国的《海岛保护法》“有望于年底出台”。随着最高立法机关第一次为保护海岛生态系统而启动的立法工作的展开,中国的海岛保护与发展终于踏入了有法可依之路。

海岛消失影响领海基线

      与上世纪九十年代相比,辽宁省海岛消失48个,河北省海岛消失60个,福建省海岛消失83个,海南省海岛消失51个。

      岛屿的消失,除了对岛周边生态环境、渔业产量造成危害外,对中国海岸线也有影响。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领海从领海基线算起,有12海里的领海,再12海里的毗连区。领海基线是以靠近本国的岛屿为基点,很多情况下都在无人岛上。如果这些无人岛被破坏或消失了,那我们这条领海基线就没地方找了。

      不仅如此,一座岛屿无论大小,只要确定其有所属,以其为半径还将确定出周边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

      正因为小小岛屿关系到庞大的海洋权益,许多国家甚至潜心“造岛”。据专家介绍,由于气候变暖、海平面升高,南太平洋的冲之鸟几乎要被海水淹没。日本花了几亿日元用混凝土、钢铁来加固它,就是为了以此来宣称更大的周边海权,甚至可能为日本新增数十万平方公里的海域。

一部法律耗时六年

      1958年9月4日,为了维护国家领土主权的形势需要,中国政府发表了关于领海的声明,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海宽度为12海里。这也催生了新中国第一个关于海洋的法律性文件。

上世纪九十年代,我国相继颁布了《领海及毗连区法》、《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等法律法规。

      2003年11月,全国人大组成了海岛保护法起草领导小组。之后,中国社会科学院边疆史地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国强等海洋专家加入到对沿海部分岛屿的调研中,这些工作正是为起草《海岛保护法》服务。从起草到如今进入最后的收尾阶段,用了整整六年时间。

应对“群龙闹海”局面

      国家海洋局海岛管理办公室主任吕彩霞指出,近来兴起一股“岛主热”,私自占用和开发无居民海岛的情况加剧,造成国家海岛资源的破坏和资产流失。中国作为海洋大国,500平方米以上的海岛有6900多个,无居民海岛占到94%以上。《海岛保护法》草案的出台,将给“岛主”们头上戴上一道“紧箍咒”。

据国家海洋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海岛保护法》草案规定无居民海岛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并规定建立海岛保护规划体系,分类实施海岛保护,还将建立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生态系统保护巡查制度。

      另一方面,由于海岛管理牵扯部门多、分工不明确等原因,造成事实上的“群龙闹海”局面,各自为政、互相推诿等矛盾长期存在。“而这部法律比较清晰,谁监督、谁负责、谁主管都比较明确。”李国强表示。

有助于解决南海问题

      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相关负责人表示:“从制度设计和具体内容而言,海岛保护法都不涉及海岛主权问题,是在主权既定前提下的一部保护海岛生态的行政法。”

在厦门大学南洋研究所教授李金明看来,《海岛保护法》的设立从隐性上有助于解决南海争端:比如中国的渔政船和海监部门巡航能依法得到一定保证,在禁渔区若有外国渔民捕鱼中方也可以依法驱赶。

      其实,周边国家早就在做海洋方面的相关立法工作。日本制定了《孤岛振兴法》、韩国制定了《岛屿开发促进法》,马尔代夫、新西兰等海岛国家在相关法律中也对海岛保护与利用活动作出了规定。
 【《国际先驱导报》11月23日】
标签:中国打扫海洋空间     阅读次数(161) | 回复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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