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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物不可以失节[2020/3/10 21:52:37|by:xiaojian]

失物不可以失节

常言道:“鸟过留影儿、人过留名儿”。也就是说,人的一生可以放弃很多的东西,但千万不可丢了做人的节操,否则害人害己的同时,甚至还极有可能招灾惹祸,以及令人触犯刑律,并被绳之以法。

    现年41岁的表哥梁建文,就因为不懂法,加上私欲作祟,不但给自己与家人带来了意想不到的许多麻烦,而且并被身陷囹圄。

    说起此事来,他就追悔莫及,并痛断肝肠。

    案例还得从两年前的一次赛车被盗说起——



那天上午,一直喜欢骑赛车锻炼身体的表哥,又骑着他那辆价值两万多元的赛车去户外锻炼身体。当他来到一座野山,并把赛车锁好还放在山脚下去爬完野山返回之后,竟然发现赛车不见了踪影。


    此举,也令表哥好生烦恼之际,便看到附近一辆价值不菲的赛车没有上锁。

    于是,在“贼偷贼的,谁偷了是谁的”歪理作用下,表哥便想去把那辆赛车骑走。

    但无巧不成书的是,当他刚刚把那辆赛车推出门口,便被车主人给逮了个正着,并引发了激烈的争吵,还惊动了当地公安机关。

    而表哥最终不但被拘留与判处了一年零二个月的有期徒刑,而且为了尽快将表哥从里边办出来,家里更是为他花钱花物并损失惨重。

    也正是在被关押期间,表哥才知道了学法守法,也最终弄明白了,不经他人允许,弄走他人的东西是犯了盗窃罪,尽管自己也失物在前,情有可原?但法律却从来不徇私情,更不讲人情。

    而与此同时,也让出狱之后的表哥醍醐灌顶般的弄明白了一个道理,就是可以丢失任何东西,但千万不能丢失了名节与自由。

    毕竟“人有脸、树有皮”,一旦背上了“贼名”,令人如芒在背之际,一辈子也会抬不起头来。如果再因此失去了自由,那也就更加的得不偿失了呀!

    而表哥的案例也在一再警示我们:“莫伸手,伸手必被捉”,毕竟这个法制社会一直都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石家庄市平山县南甸镇北庄村曹庆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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