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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之害[2019/5/24 20:32:55|by:xiaojian]
非法集资之害 前段时间,被炒的沸沸扬扬的某集团创始人投案自守的新闻,又被置顶在国内各大网站的头条新闻上。
随着新闻的“被热炒”,这家涉及房地产、酒店、旅游等多项型综合集团,所涉及的“非法集资”案例,也被推到了风口浪尖上。
据深受其害的同事老郄讲述,在该集团上班的儿子,在儿媳开着超市,并在银行存款二百多万元时,禁不住该集团“非法集资”的“忽悠”,为了得到年利息三十万元的“诸多”“优惠”条件,而将银行的全部存款投给了该集团。
然而,令人万万没有想到的是,短短的两年之后,在获得六十万元利息的同时,儿子一家也遭遇了该集团“出了大事”的噩运,甚至还导致了二百多万元的“本金”找不回来。
无独有偶。
前几年,在“合作社”运动搞的风生水起、如火如荼之际,该合作社在“高利息”吸收集资的同时,更是以所谓的诸多“优惠条件”吸引众人非法集资。
并最终在合作社“神话”破灭之时,导致众人深受其害,倾家荡产、血本无归的受害者,为此上吊自杀的现象,也在身边真实的发生过。
当时,好友老吴便禁不住“诱惑”,便要给该合作社“投资”八万元,最终在亲朋好友与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力劝”下,才打消了那个疯狂的念头,并避免了成为“受害者”。
其实,不管是集团、企业,还是合作社、家庭农场,实施“非法集资”的同时,也是其已经走到山穷水尽,以及穷途末路,并开始疯狂敛财的开始,当然了,与其走向“毁灭”也已经为期不远了。
为此,只有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知晓天上掉馅饼,地下有陷阱的理念,摒弃自己的“贪心”,从而树立“贪小便宜吃大亏”的理念,方可避免“非法集资”的危害,杜绝危害的发生,也才能有效防止损害发生在自己的身上。
当然了,遵循“当局者迷,旁观者清”的信条,亲朋好友的及时劝阻,与有力反对,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的及时惩治,也是防治并杜绝非法集资“危害”发生的一条良好渠道。 石家庄市平山县南甸镇北庄村曹庆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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