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下旬以来,由井陉县公安局发起的冀、鲁、晋三省“破案会战”集群战役,目前已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侦破了井陉某煤炭有限公司涉嫌向河北、山东、山西3省5市8家企业虚开1.02亿元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特大团伙案件,将主要犯罪嫌疑人樊大兵、边晓丽、杨宏光、于佳抓获归案,均已被刑事拘留,范刚强投案自首,并协助山东省利津县警方抓获涉案人员卜晓花,移交当地警方处理。
7月23日,井陉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省国税局移交石家庄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的井陉县某煤炭有限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案。
在侦查过程中,该局发现犯罪嫌疑人樊大兵利用开办的煤炭有限公司向外虚开增值税发票不仅数额巨大,而且涉案人员多,既有本省、本县的,也有山东和山西的。于是,县局决定向上级公安机关报告,请求协调本省有关单位及山东、山西警方开展“集群战役”,得到同意批复。
于是,县局迅速成立专案组。
此集群战役首先在本县打响。专案组对省国税局移交的虚开增值税发票相关证据材料逐件调查核实,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传讯,初步查明该公司几起违法犯罪事实,证实该公司一方面多次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010年2月25日,由山东利津县的生意人卜晓花为与该公司没有实际业务的山东利津某热电有限公司其代开发票,涉及煤炭1132.02吨,金额58.6万余元,税额9.96万余元,按9~9.5%税率收取了“开票费”;2010年3月18日,该公司又为本县范刚强与某企业的实际业务中代开发票624万元,税额43.68万元,并按9%的税率收取了“开票费”。此项该公司得税款56万余元,范刚强逃税106.08万元,获利50余万元。
另一方面,该公司又多次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运费发票。该公司业务员马宏光2010年负责在山西的业务,在该公司与山西省盂县某煤炭运销有限公司没有实际业务的情况下,让有实际业务的张晓东、王晓光,取得盂县某煤炭运销有限公司虚开的增值税发票金额366万余元,税额62万余元,而后将这些票作为进项抵扣国税局17%的税款;2010年1~5月间,该公司为取得进项抵扣,又从本县三家运输公司取得运输发票金额829万余元,税额58万余元。
根据已经掌握的大量证据,确认井陉县某煤炭有限公司有关人员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和虚开用于骗取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犯罪,8月2日~4日,“破案会战集群战役”指挥部组织指挥了抓捕行动,将该公司主要犯罪嫌疑人樊大兵某、边晓丽、杨宏光和于佳抓获,本县某村范刚强迫于警方追捕压力,8月9日向警方投案自首。
8月13日,石家庄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涉税大队和本局经侦大队民警,首先赶赴山东省东营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通报利津县卜晓花涉案情况,请求支持,而后来到所属利津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协助当地警方立案、抓捕。8月16日,将犯罪嫌疑人卜晓花抓获。经审讯,她对让井陉某煤炭有限公司为山东利津某热电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58.6万余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文中人名为化名)
石家庄市井陉县公安局 李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