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 招聘 送福 微博 网站首页 订阅RSS
首页 农民博客 农民图片 农民视频 农民问答 农民超市 农民论坛 农民招聘 农民微博 农福频道 农评频道
头条 网罗 图话 监督 关注 话题 种植 养殖 农资 行情 加工 农法 情感 两性 劳动 顾问 说理 历史
您当前位置:农民互联网 >> 新闻频道 >> 午间课堂 >> 农民与法 >> 浏览文章
农民搜索

湖南一男子群发“办证”诈骗短信近5万条被判刑

时间:2012年12月24日信息来源:新华网 点击: 【字体:

        两个月内群发诈骗短信近5万条,虽然未得逞,但已经触犯刑律。近日,湖南株洲市荷塘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龙某有期徒刑2年,宣告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据介绍,龙某系湖南双峰县人,2012年2月至3月,龙某伙同朱某(另案处理)在株洲市荷塘区华地宾馆的租房内,利用从长沙购买的装有群发软件的电脑,群发内容为办理各种证件的诈骗短信,经株洲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定和公安机关调查确认,从龙某处扣押的短信群发设备中发现群发成功的诈骗短信共计49426条。

  荷塘区法院审理后认为,龙某以群发诈骗短信的方式诈骗不特定多数人,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虽然龙某已着手实施的犯罪行为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但仍属于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此外,鉴于龙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且龙某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可以宣告缓刑。遂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文章热词:
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
 
热点排行
精选图片
    玉田白菜销售受阻 菜
    提起“玉菜”,生活在北京、上海等大中城市的人肯定并不陌生。自[查看]
最新博文
最新贴子
最新求购
最新供应
农民互联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河北农民报主管 惠农文化传播主办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86号河北日报采编楼3层 邮 编:050013
  办公电话:网站0311-67563570编辑部0311-67562745发行部0311-67562175广告部0311- 67563195值班室0311-67562614传真0311-67563588
  驻地新闻热线:石家庄15933611158沧州衡水廊坊13503279812邯郸邢台13931037788保定张家口承德 13803279190
  Copyright 2013 nongmin.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冀ICP备11000132号 本网法律顾问:河北三言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永健在线义务解疑、帮您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