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还债本是天经地义的事,可有的人偏偏不守信用,借钱时信誓旦旦某某时候一定归还,钱物到手后自己方便了,却把还钱一事抛之脑后,令出借人不胜其烦。
前年,本村王某给儿子办婚事,借了外甥3000块钱。如今两年过去了,王某也不提还钱的事。虽然外甥的家庭条件也不宽绰,但碍于亲戚关系,也不好意思开口向姨父要。前几天王某卖玉米收入了一万块钱,外甥心想这回姨父总该还钱了吧,所以每天晚上都到姨父家坐一会儿,有意无意间说几句自己手头紧张的话来“启发”姨父。可姨夫偏偏不接这个茬儿,实在让外甥纠结。回到家里,因心情不好见啥啥烦,摔盆砸碗,胡乱使劲儿,其母看不过去,说他两句,竞把怨气撒向其母,对其母大发雷霆,一家人闹得很不愉快。
借了人家的钱,解了自己的困,借钱者应该记着人家的好处,知恩感恩。当初借钱,是咱困难,人家好心好意借钱给咱,帮助咱度过了难关,一旦手里有了钱,就应当立即归还。俗话说“好借好还,再借不难”,以后咱再有困难,人家还会帮咱。若借了钱,不思归还,往往会伤害彼此的感情,使原本亲密的关系产生隔膜和矛盾,弄不好两者之间还成了仇人。如此传扬出去,落个借钱不还的名声,以后再有点大事小情,谁还肯帮咱的忙啊?
邯郸市大名县吴未城村 叶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