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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州市人民政府:没有发现小彭村冒领粮补11月3日,本报《请问晋州市政府:冒领国家粮补款谁来管?》一文刊登后,近日石家庄晋州市人民政府调查答复:小彭村原有集体果园农场323亩,承包给李某100亩,合同规定粮补归集体所有;其余223亩因多年多种原因,被部分村民长期无偿耕种,从未交过承包金,就连“三提五统”农业税等都是由村集体垫付的,群众意见非常大。经党员、村民代表研究表决:其粮补不能发放给这些人,应归集体所有,记录在村主任彭振栓名下,收入集体账中。上级部门多次调查审核,没有发现虚报冒领粮补现象。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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