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您当前位置:农民互联网 >> 新闻频道 >> 朝闻天下 >> 网罗三农 >> 浏览文章 |
|
河北拟立法保障农民工权益新华网石家庄11月25日电(记者白林)记者25日从河北省人大常委会获悉,河北拟立法保护农民工权益。 正在审议的《河北省农民工权益保障条例(草案)》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与农民工约定减轻或免除其对农民工因工伤亡或者患职业病应当承担的法定责任。约定减轻或者免除责任的,约定无效。 用人单位未向农民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劳动防护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 用人单位未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农民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农民工伤害事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条例(草案)》还规定,农民工的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收回农民工的宅基地和承包经营的土地。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文章热词:
上一篇:中国村官有了专属高级研修班下一篇:人社部:新农保或城居保缴满15年可转入职保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
|
|
|||||||||||||||||||||
农民互联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河北农民报主管 惠农文化传播主办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86号河北日报采编楼3层 邮 编:050013 办公电话:网站0311-67563570编辑部0311-67562745发行部0311-67562175广告部0311- 67563195值班室0311-67562614传真0311-67563588 驻地新闻热线:石家庄15933611158沧州衡水廊坊13503279812邯郸邢台13931037788保定张家口承德 13803279190 Copyright 2013 nongmin.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冀ICP备11000132号 本网法律顾问:河北三言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永健在线义务解疑、帮您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