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您当前位置:农民互联网 >> 新闻频道 >> 朝闻天下 >> 民事关注 >> 浏览文章 |
|
承德县人民政府:张某不再主张土地承包权利
在1999年土地调整时,当事人妻子崔某及其3个孩子户口不在册,按照当时承德县的土地调整政策,他们不能分到土地。后经调查,原籍滦平县付营子乡邢家沟村在1995年已经将崔某及其3个孩子的承包地收回。当时的安匠乡人民政府认为崔某及其3个孩子应当在迁入地得到土地,黑沟门村四组应当分给崔秀兰及其3个孩子承包地。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文章热词:
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
|
|
|||||||||||||||||||||
农民互联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河北农民报主管 惠农文化传播主办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86号河北日报采编楼3层 邮 编:050013 办公电话:网站0311-67563570编辑部0311-67562745发行部0311-67562175广告部0311- 67563195值班室0311-67562614传真0311-67563588 驻地新闻热线:石家庄15933611158沧州衡水廊坊13503279812邯郸邢台13931037788保定张家口承德 13803279190 Copyright 2013 nongmin.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冀ICP备11000132号 本网法律顾问:河北三言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永健在线义务解疑、帮您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