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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高位截瘫 丈夫硬要离婚

时间:2012年11月26日信息来源:河北农民报 点击: 【字体:

 近日,张家口市张北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案件中,妻子因车祸高位截肢后在娘家生活,丈夫以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为由而诉请离婚,法院3次驳回其诉讼请求,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
2001年12月,刘某某与妻子贾某某结婚。2009年7月贾某某不幸遭遇车祸,高位截肢后生活不能自理。刘某某以自己工作忙又要照顾孩子为由,将贾某某送回娘家。之后,刘某某就如何照顾妻子与岳父母产生矛盾,进而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请离婚。张北法院大河法庭两次驳回其诉讼请求。今年8月,刘某某再次诉请离婚,诉状中说:“婚姻法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法院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张北法院法官认为,若判决离婚,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上并无大碍,但法律应当与道德保持一致,于是,驳回刘某某的离婚请求。理由是:刘某某因如何照顾贾某某的生活而与岳父母产生矛盾,说明刘某某是出于对贾某某的关心,并不能成为双方感情破裂的理由;双方未共同生活,是因为贾某某高位截肢后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刘某某未接其回家,并非夫妻感情不和而分居。  张北县法院 赵福星 张世辰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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