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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商行免除异地跨行取款手续费

时间:2012年11月26日信息来源:河北农民报 点击: 【字体:

  本报讯 跨行取款不收费,异地取款不收费,河北省部分城市商业银行率先免除ATM机(自动柜员机)异地、跨行取款手续费。
河北调整重性精神病医疗救治付费方式
  本报讯(记者张灵)11月19日,从河北省卫生厅获悉,从2013年1月1日起,我省将对重性精神病医疗救治付费方式进行调整,重性精神病患者住院由原来实行的单病种最高限额付费,变更为今后按床日付费。即确诊为重性精神病(急性期)的参合农民,到省卫生厅确定的省、市级救治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享受医疗救助补偿待遇(每年仅限于救助1次)。新农合按床日付费标准支付70%,参合患者自付30%,超过床日付费标准的费用由救治定点医疗机构承担。
  床日付费标准具体为:住院第1天至21天,省级收费不含MECT为225元,含MECT为375元;市级收费不含MECT为200元,含MECT为338元。第22天至56天,省级收费190元,市级收费170元。第57天至90天,省级收费170元,市级收费153元。第91天至120天,省级收费100元,市级收费90元。重性精神病住院救治最长时限为120天。同时,病人到非救治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或病人年度内再次到救治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当地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的规定补偿。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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