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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深泽一妇女深夜被撞死路边 牵扯出二十余起抢盗案深夜一名妇女躺卧路边,身下只有一滩血迹,一辆自行车倒在路边,最终,这名被路人发现送去医院抢救的妇女经抢救无效死亡。原本以为只是一场车祸,但是令人疑惑的是该“车祸”现场,只有受害人摔倒在地流的鲜血和该名妇女的自行车,没有碰撞产生的掉落物,而且该女子身上的包和手机不翼而飞。11月15日,记者从河北省石家庄市深泽县获悉,通过民警的细致调查,终于将这个抢劫、入室盗窃20余起的犯罪团伙绳之以法。 蹊跷的“事故现场” 9月28日,初秋之夜,伴着丝丝凉意,深泽县真武路上的个个店铺准备打烊关门,此时一个路人和一个店铺老板发现路边躺着一名妇女,直觉告诉他可能发生了交通事故,随即报警,并将受伤妇女送往医院抢救,不久传来消息,该妇女经抢救无效死亡。 9月28日21时50分许,深泽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一名群众报警称:在深泽县真武路县宾馆西边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骑自行车妇女被撞受伤。指挥中心当即指示深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科前去处理。 事故科的民警接到指令后,正在其他地方处理事故的民警事故科赵科长迅速组织民警赶往现场,此时,受伤妇女已被送往医院,现场只有一滩血迹,一辆自行车倒在路边。 事故民警对案发现场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勘查,对案发周围仔细搜寻,未发现刹车痕迹,未发现车辆碰撞所产生掉落物。询问报案人,报案人称远远地听见一名妇女大喊了一声躺倒在地,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自认为是车祸,所以报警。 该“车祸”现场,只有受害人摔倒在地流的鲜血和该名妇女的自行车,没有碰撞产生的掉落物,没有目击证人,附近没有监控,事故科的民警产生了疑问,这是一个车祸事故现场吗?这名妇女是谁?还是自己有什么原因突发摔倒?这里面有什么别的内情吗?办案民警疑问重重。 受害人身份之谜 民警处理完现场勘验以后,前往医院核实受伤妇女的身份。来到医院急救室以后,该妇女深度昏迷,气若游丝,生命垂危,医生对民警说,该病人十分危险,估计很难撑到天明。 当下最紧要的问题摆在办案民警的面前——该名妇女是谁?民警检查了该妇女的随身物品,没有身份证、没有手机,没有任何关于该妇女身份的有效信息。民警又通过仔细查找,在该妇女衣兜里发现了一张缴纳电话费的清单,该清单上显示的户主姓名是王某某,拨打该电话,电话提示已关机。 办案民警在案发周围寻找这个叫王某某的人,经过几番奔波,在深泽镇马庄找到一个叫王某某的,报上电话号码,此王某某并不认识,询问得知,家里也没有人失踪。妇女的身份查找陷入僵局。此时已是将近午夜,奔波了一天的事故科民警,不得不回交警大队值班备勤。 29日凌晨1点,事故科科长赵科长接到医院打来的电话,该妇女已经脑死亡。 29日早上八点,事故科民警曹警官上班以后,赵科长对他介绍了昨天出警处理的案子,说出了王某某的名字,曹警官恰好知道深泽北冶庄头村有一个人叫王某某,不知道这个人是不是就是要找的人,经过几番打听找到王某某的电话,打通电话后,确认受伤妇女正是王某某的妻子,王某某全家正在四处寻找。至此,查明了该妇女的身份,但是又有几个问题摆在了民警面前,该妇女是什么原因摔倒在路边呢?这起案子还是一个简单的交通肇事逃逸案吗?办案民警该怎么查下去呢? 抽丝剥茧挖出犯罪团伙
事故民警找到受害人的家属后,从家属处得知该妇女王某,在深泽某某火锅店打工,晚上九点左右下班,事发时正是下班回家途中。民警先从其丈夫王某某处了解到该妇女最近身体没有任何异常,每天上班下班,以前也没有得过危及生命的重病。 民警在对其丈夫的询问中,了解到一个细节,其妻子上下班时带着一个手包,里边装手机和一些其他物品,案发后民警在现场并没有见到该包和手机。民警在此时产生怀疑,一般交通事故发生后,即便嫌疑人逃逸,被撞伤者的随身物品不会被嫌疑人拿走,并且事发是在9月28日21点半左右,那条街上并不是很偏僻,路上行人也不是很少,没有人敢随便去翻找被撞伤者的随身物品。 民警随后又走访了案发现场周围的店铺,并见到了王某所在打工的火锅店的老板,了解到案发当日,王某于21点多饭店打烊后,背着自己的包,骑自行车离开火锅店。至此,民警确定了王某案发当日确实背着自己的包,而案发现场并没有见到该包,此时办案民警产生了怀疑,这不是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 通过大量细致工作,专案组民警迅速从报案人和目击者口中得知:案发当日,晚上近十点,因为天黑,报案人距发现场有200多米处,朦朦胧胧看见一辆摩托车似乎撞了一名骑自行车的人,被撞的妇女好像喊了一声摔倒在地,摩托车扬长而去,报案人以为是车祸,喊了附近某某饭店的老板一同去现场,看见女的摔倒在地,嘴里鼻子里有血,就打电话报警,并叫了急救车。 办案民警从沿途录像中发现了所谓“肇事”的那辆摩托车,两名男子同乘一辆摩托车在案发前后从其路段经过。办案民警凭着职业的直觉,这起案子不是那么简单,这起案子极有可能是一起抢劫案件。通过串并案件,发现在8月10日,在同一路段,真武路上距案发现场的不远处,深泽县人张某被人抢走2000余元现金和一部手机。通过监控录像反复播放,从案发时间、地点和所使用的交通工具认真分析,办案民警将这两起案件串并发现,两起案件极有可能是同一伙人所为。 8月10日那起案件,民警经过一个多月的努力侦查,该犯罪团伙已经浮出水面。这起命案发生后,办案民警将两起案件并为一案实施侦查,很快锁定犯罪嫌疑人并掌握了该团伙的活动轨迹。10月16日中午,办案民警迅速行动,集中收网,在辛集市一干洗店和一出租房内分别将犯罪嫌疑人石甲、石乙、石丙、孙丁抓获归案。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石甲、石乙于9月28日晚,对受害人王某实施抢劫致其死亡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时供述了与犯罪嫌疑人孙丁、石丙组成松散式犯罪团伙,交叉结伙在深泽县、辛集市、晋州市、衡水安平县飞车抢夺、盗窃摩托车、入室盗窃作案20余起的犯罪事实。 犯罪嫌疑人还原案件真相 据犯罪嫌疑人交代, 9月28日,犯罪嫌疑人石甲找到同村的石乙说:“眼看到八月十五了,过节还没有钱,前几天手气太背,输了几千,老妈也一直骂我不务正业,咱们出去弄点钱去?”石乙说:“行,有摩托车么?”石甲说“有!”二人一拍即合。 二人驾驶石甲家的摩托车,先来到了安平县城,抢了一个骑电动车的妇女,抢了400块钱,然后骑摩托车来到深泽。因为石乙以前来深泽做过案,轻车熟路的沿真武路由西向东,发现一女的骑自行车挎一包,石甲骑摩托车贴近自行车,在擦肩而过的瞬间,石乙出手一把抢过包,石甲随即加油向前冲去,致使该妇女尖叫一声重重摔倒在地。两人扬长而去,沿着公路一直向东逃窜,行至僻静处才下车检查“战利品”,该妇女的包里只有一部手机及一些废纸,仔细翻找一番后在手包还找到了5毛钱。手包随手扔了,石乙后来把抢劫的手机送给了他的女朋友。 至此,这起“蹊跷的”车祸,案情真相大白,因抢夺的犯意造成抢劫致人死亡的后果,这枚苦果,夺取了受害者的生命,给受害者家属带来伤痛,同样,嫌疑人将面临法律的制裁,并将会用十几年甚至一辈子的时间,细细体味自己酿下的这枚“苦果”。 11月13日,案件侦破以后经过大量后期工作,目前案件准备进入对嫌疑人报捕阶段。 民警温馨提示 据嫌疑人自己介绍,他们作案时段主要集中在傍晚至次日凌晨;作案手段多以二人驾驶摩托车趁路人不备实施抢夺,得手后迅速驾车逃窜;侵害目标多为拎包、独行的路人,其中女性占多数;以抢钱包、手机等贵重物品为主。对此,民警提示: 1、不论白天或者夜晚,应尽量避免在过于僻静的道路行走。实在避免不了,最好结伴而行,并在通过僻静路段时注意观察周围动态,快速通过。 2、在行走时,不要走机动车道,要走人行道,并且尽量靠里侧行走。不法分子作案时,较多使用摩托车作为工具,往往从背后窜出,坐在车上对行人顺势抢夺。因此,如果有意识地往人行道里侧走,就可以大大增加歹徒作案难度。 3、如果不是十分必要,应尽量避免佩戴抢眼的首饰外出,以免为不法分子所注意。同时,尽量不要在公众场所点数大额现金。 4、不要将装有贵重物品和钱款的包放在摩托车尾箱里。骑自行车的群众也要注意不要在前面的扶手上挂提包,更不要在简易筐内放贵重物品。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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