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国土资源部大力推行的土地整治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今天,国土资源部有关方面透露,在推进土地整治的过程中,各地始终坚持让农民参与,让农民受益的原则,土地整治受到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普遍欢迎。
国土资源部表示,目前,土地整治已经取得了一系列制度性成果,主要体现在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质量管理、加强资金保障、发挥村集体和农民主体地位等方面。
据国土资源部介绍,目前,多数省份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共同参加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其中,宁夏、湖北、河北、内蒙古等省(区、市)政府与项目市县政府签订目标责任状,将土地整治建设情况纳入政府效能考核和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安徽、河南、山东等地把建设任务完成情况与用地审批、指标分配等挂钩,并实行省厅干部分片包干负责制。
多数省(区、市)明确标准、强化监管,在源头把住工程质量。“宁夏积极推行业主、监理、中介、社会舆论、当地群众和动态监察系统‘六位一体’质量监督体制,并聘请村干部担任质量监督员。”国土资源部说。在实施土地整治过程中,各地统筹资金保障,规范资金管理。湖南委托有关中介机构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全程跟踪审计,并建立了由纪委、监察、检察等部门参与的风险防控共同责任机制,共建阳光工程。
国土资源部充分肯定了一些省的做法,称,江苏、湖南、广西等地创新实施方式,在项目建设中积极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主体作用,让农民参与设计、建设和监督
国土资源部表示,一些省区,把土地整治与促进“老少边穷”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及生态建设相结合,改善了当地农民生活,促进了移民搬迁和生态建设,实现了脱贫致富。土地整治受到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普遍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