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您当前位置:农民互联网 >> 新闻频道 >> 朝闻天下 >> 网罗三农 >> 浏览文章 |
|
湖南一粮库主任挪用粮库公款两千余万元一审获刑十五年新华网长沙10月28日专电(记者陈文广)中央储备粮桃江直属库原主任王志波挪用公款2051余万元一案,日前经湖南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作出一审宣判。王志波利用担任职务之便,挪用公款数额巨大,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 1963年出生的王志波,于2009年2月任中央储备粮桃江直属库主任兼党委书记。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1月至2011年6月,王志波利用担任中央储备粮桃江直属库主任的职务之便,多次虚构粮油购销业务,将桃江直属库的公款以预付收购款或货款的名义转账至业务往来客户的账户,再让业务往来客户将收到的桃江直属库公款转到其个人或指定的账户内,还多次收取桃江直属库往来款不上交、不入账,供给其个人或借给他人使用,金额共计2051.1225万元,除侦查机关追缴回25万元外,余款至今未归还。 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宣判:王志波挪用公款数额巨大,判处有期徒刑15年,已追缴的赃款25万元退回中央储备粮桃江直属库,继续追缴王志波挪用的公款2026.1225万元。 另据了解,在此之前,桃江所属的湖南益阳地区粮食系统曾发生琼湖国家粮食储备库原主任宋耀涛贪污、挪用公款2200余万元案。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文章热词:
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
|
|
|||||||||||||||||||||
农民互联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河北农民报主管 惠农文化传播主办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86号河北日报采编楼3层 邮 编:050013 办公电话:网站0311-67563570编辑部0311-67562745发行部0311-67562175广告部0311- 67563195值班室0311-67562614传真0311-67563588 驻地新闻热线:石家庄15933611158沧州衡水廊坊13503279812邯郸邢台13931037788保定张家口承德 13803279190 Copyright 2013 nongmin.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冀ICP备11000132号 本网法律顾问:河北三言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永健在线义务解疑、帮您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