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在城市还是农村,贫困户都有国家的低保资金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可是在我们这里却出现了一种奇怪的现象,有人拿着国家给低保贫困户的钱用于合作医疗基金,使本来应该享受低保金的低保户、贫困户享受不上。
请问,国家民政部门是否该管理一下农村低保资金的用途,不要再让人挪作他用了。
石家庄市平山县岗南镇梁家窑村 梁某
平山县岗南镇政府:直入低保账户 镇村无法动用
岗南镇各村低保户的产生是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由村委会经过公示,村民无异议后报镇民政所,镇民政所逐村登记造册报县民政局。低保金的发放是由民政局提供各乡镇(村)低保户名单及金额报县财政局,县财政局按季度将款转至各乡镇信用社,信用社直接拨入低保户账户,村委会与镇政府根本就不可能将低保金当合作医疗基金。
近年来,随着镇财政情况的逐年好转,所辖的各村也都有了一定的集体财富积累。为让老百姓得到更多的实惠,享受更多的福利,镇党委、镇政府经过深入研究、广泛征求民意,将35周岁以上的村民作为统筹对象。按照人均40元/年的标准进行筹资,村委会出资70%,镇政府出资30%,交付卫生院建立“医疗惠民基金”。凡在卫生院住院治疗的参加当年新农合的本村村民,只需交纳100元新农合起付段,其余住院费用除新农合报销(占85%)外,剩余部分(占15%)都由“医疗惠民基金”垫付,出院即报,农民不需再掏一分钱。此举既释放了农民的就医需求,在一定程度上也带动了医院的发展,实现了医患双赢,让当地农民拍手叫好。
平山县岗南镇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