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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倾听一千八百户农民的心里话 农村留守家庭调查随着劳动力大量流出,农村“空心化”、“空巢化”日益严重。为全面、客观地掌握农村留守人口现状,省政府研究室组成调研团队,深入到汉滨、石泉、城固、宁强、麟游、彬县和西咸新区等县(区)1800户农村家庭,进行了面上访谈和村民问卷调查,获得了丰富的第一手材料和1800份问卷,其中有效问卷1710份,占95%,并形成专题报告。赵正永省长先后两次批示:“此报告有说服力,很好。”“群众的意愿,可作为制定政策的依据。”省委副书记孙清云、常务副省长娄勤俭也分别作出重要批示。
留守人口年龄及性别
农村留守人口的生产生活状况究竟如何?他们的所思所想何在?如何改进他们的生活质量?围绕这些问题,省政府研究室综合处以“农村现代化”为核心,紧紧围绕农村留守人口、住房、土地经营和流转、就地城镇化“四大主题”,深入到汉滨、石泉、城固、宁强、麟游、彬县和西咸新区等县(区)1800户农村家庭,进行了面上访谈和村民问卷调查,获得了丰富的第一手材料和1800份问卷,其中有效问卷1710份,占95%。
主题一:农村留守人口特征 家庭人口中有五分之二的年轻劳动力外出务工,其中举家外出者占一成多,家庭外出者子女、儿媳或丈夫,近七成年龄集中在15-35岁之间。务农劳动力中,妇女占六成,男性40岁以上者占近三成。农村持续发展面临着青壮年劳动力短缺局面。 留守农民初中文化程度者最多,占49.9%,小学占30%,大专及以上占比例最小,仅为1.1%。其中,男性平均受教育年限为8.14,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为6.96,其中,女性不识字和小学教育程度的比例高达47.79%,男性受教育程度总体高于女性。留守农民整体受教育水平不高,会抑制农业产业结构升级。在成年人口的婚姻状况中,有配偶的占83.5%,无配偶的占3.5%,丧偶的占9.9%,分居的占2.3%,离异的占0.2%,婚姻状况不容乐观。 在所调查农村中,2011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6315.98元(高出同期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5028元的25%)。调查地农民的收入差距很大,标准差达到4875.39。 从农民收入结构看,在家务工经商的工资性收入已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年工资性收入主要分布在1万元到3万元之间,没有工资性收入的家庭占22.8%,主要分布在年老体弱家庭。89.2%的家庭没有服务业收入,农村地区的服务业依然落后。外出打工子女年供收入大多介于1000元至1万元之间。 尽管种植养殖业是农民的传统主业,但受传统型产品和市场保护价格等限制,年收入在2000元以内的家庭占56.1%,年收入在2000元至1万元的家庭占31.3%,年收入过万元的家庭仅占12.5%,远不及打工的收入。 享受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民仅占23.6%,这与老年农民的比例基本吻合,其中年收入多集中在600元至1500元之间。农民从事种植养殖业获得国家政策性补助的收入,每年每户大都集中于1000元左右。
农民收入增加后,纷纷在公路边或者耕地旁新建住宅,致使村庄规模不断向外扩大,原有村庄中心空心化,出现空心村和居住分散现象。外出打工带小孩进城读书成为时尚,村庄留守儿童普遍减少,六县区的村庄小学并校增多,加之校车很少,儿童上学不方便,如陕南边远山区农村小孩步行数公里上学是常见的事情,孩子的安全令家长心情纠结。 从建房时间看,最早的是1940年,但大多数在1980年以后,尤其是2008年以后房屋建造数量最多。各地建房的时间、面积、结构、人工费、建材费等不同,建一院房花费差异较大,现价平均花费在6万元左右。 宅基地的占地面积不同,平均每户宅基地的占地平均为0.58亩,住房面积在58-198平方米之间,大多数家庭住房面积在120平方米左右。 从住房及生活现代化程度看,公共设施拥有量普遍不高。拥有公共设施住户的比重分别为:20.9%的有电话,18.0%的电路已改造,17.5%的有自来水,16.5%的门前道路硬化,13.0%的离路近,但很多的住户附近没有商店、医院、托儿所、学校以及网络和排水排污设施。 从住房意愿看,大都渴望享受现代生活。其中,愿意住进农村社区的达46.5%,住进附近城镇的占32.3%,有5.3%的农户认为无所谓,持观望态度,而仅有15.7%的农户愿意保持现状。 农户的社区选择与受教育程度密切相关,受教育程度较高者喜欢住在城镇社区,可能与他们务工经商能力较强有关;受教育程度较低者喜欢住在农村社区,可能与他们依托农地经营有关。 进一步调查发现,84.6%的农户愿意集中住进规划区的楼房里,只有7.4%的农户不愿意,8.0%的农户持无所谓的态度。可见,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以及地方政府的搬迁补贴,对农户由传统村落搬迁到社区集中居住有很大的吸引力。 怎样才能实现住进城乡的社区楼房,农户的意愿较为分散,基本上代表了农民的现实选择。其中,25.6%的农户希望用现有的宅基地和房屋置换,17.9%的农户希望购买,14.7%的农户无能力购买,10.7%的农户希望出卖耕地使用权购买,9.4%的农户希望出卖现有的宅基地和房屋购买,9.0%的农户希望贷款购买。8.9%的农户希望保持现状,3.8%的农户不知道。 农民受教育程度与社区置房的意愿不明显,成弱相关,但依然能看出受教育程度较高人群在社区买房、置换房的意愿相对较强。 因此,在相关政策设计上应尊重农民意愿,实行分类指导,发挥规划和基础设施投入先行的作用,利用优惠政策吸引和鼓励农户住进社区。 “空心村”和“空巢家庭”产生的原因复杂,外迁的动因有所不同,其中人口进城务工的占14.2%,小孩上学不便的占14.0%,地方较偏的占11.5%,看病不便的占10.7%,随子女迁走的占8.8%,在城镇买房的占7.9%,不安全的占4.0%。 农村宅基地和房屋闲置浪费严重,其中,59.4%的房屋空置,18.2%房屋转让,7.5%的房屋出租,14.9%的房屋用作其他用途。
由于调查地农村大多远离城镇和工矿区,房屋空置率高不难理解,但宅基地浪费现象十分严重令人惋惜。农民宅基地一般都建在本地自然条件优越的耕地上,因此,鼓励农民集中社区居住,不仅可以提高生活质量,化解一系列留守人口难题,而且通过宅基地复垦还田,置换出更多的耕地,实现土地资源优化整理,是一项利国、利民、利己的多赢战略选择。 从土地转让意愿看,33.4%的愿意转让承包地、宅基地与房屋,而14.1%的则不愿意,13.4%的可转让承包地,9.1%的可转让宅基地与房屋,24.4%的认为价格合适就转让,还有5.7%的说不清。 农户种地的收入低,自然限制其流转价格,只有产业化规模化经营,才能提高土地价格和土地资本价值,这是一个两难的矛盾,土地流转与否的核心是地价收入和投资人受益的关联问题。 针对如何获得农村社区住房问题,农户38.0%的同意撤村建社区集中盖楼房,4.6%的不同意,20.8%的认为可以用宅基地折价置换,12.3%的认为可以用承包地折价置换,15.2%的认为自己按规划在社区建房,5.0%的认为可以购买,4.1%的说不清。农户多数认可社区集中居住方式,愿意用耕地、宅基地折价置换者占三成,在社区建房和买房者占两成,半数以上农户愿意付诸实施。 对于置换出的耕地和宅基地,农户30.2%的认为按政策去使用,17.8%的认为宅基地可复耕,14.8%的认为宅基地可商用开发加工农产品,15.1%的认为应该从事规模经营,7.1%的认为由受让人自己决定,15.0%的认为招工应优先使用本村人。农户对置换出土地的农业性质很清楚,耕地保护意识很强,追求土地效益成为共识。 农户可接受的每亩耕地的转让或置换价格因地域、地段差别很大,山区的川道、坡地地价相对较低,城镇周边和工矿区周围的地价相对较高。从调查来看,农户意愿的交集较小,差异很大,这或许是目前土地流转不畅的主要原因之一。以农户每亩地1年的转让价格汇总,可接受800元及其以下价格的占4.2%,1000元的占7.6%,1万元的占5.7%,3万元的占7.3%,5万元的占13.9%,6万元的占10%,甚至还有更高的。 若按关中粮产区最高的年亩产量1000公斤计算,按现价毛收入约2000元左右,扣除成本加上农业直补,年净收入1000多元,若加上复利以10年期计算,大约每亩1.2万元。 关于农户宅基地的转让或置换价格的差异虽然很大,既与地理位置有关,也与附着建筑物的质量、结构和修建年份有关,农户意愿价格的交集虽然很小,但可操作性大。农户可以接受的价格在2000元以下的仅占1.9%,2.5万元的也仅占2.6%,这是两极情况;3万元的占比最高,达14.1%,2万元的次之,占10.3%。
上述分析可见,留守农民对耕地流转价格的期望值偏高,耕地依赖性强,操作难度大,而对宅基地置换或转让的意愿价格则比较理性,发展农村社区的可操作性大。 重点镇建设有利于农民就近就业与转移。我省在实施关中百镇和陕南陕北50镇建设的基础上,2009年又从全省827个建制镇中选择107个建制镇确定为重点镇。2011年我省又在重点镇的基础上确定了31个省级重点示范镇,按照建设农民幸福家园和城市社区的模式和标准,力争通过三至五年,使重点示范镇初步形成县城副中心,成为农民创业、就业和进城落户的良好平台,成为全省小城镇建设的示范样板,实现农民就近就业与转移的城镇化。 农村社区建设有利于村庄治理,节省耕地,提高农民住房质量。从调查看,村庄治理有以下形式:一是传统型集中居住。如城固县段家山村,通过村规划集中居住,15户搬迁,腾出14亩耕地,用去5亩建新宅,净复垦耕地9亩,用于种植水稻。这种空心村改造便于操作,但缺乏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是一种相对集约的传统式村庄治理模式,农民住房集中,紧邻公路,出行便利,其拆迁费和垃圾处理费等户均1万元,由地方政府出资。二是农村社区型。如彬县东坡村,社区规划、前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全由政府投入,村民按照规划在社区自己建标准化楼房,户均三分宅基地,住房现代化程度高,是典型的小城镇。空心村整体搬迁后置换出的300多亩耕地用于集体农业开发。这种模式要求地方政府的财力充裕。三是撤村、并村建镇或集中建社区。如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和平村城中村自主改造,在城郊农村集中建社区,这种形式既可以整理出更多的耕地,也可以提高农民家庭的住房质量,提高农民收入。 调查表明,空心村特别是空巢家庭对其生产生活和孩子教育、养老忧心忡忡。农村社区具有较为健全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学校、医院、托儿所、保健场所、商场、农贸市场、文化站、银行等机构健全,可以解决孩子上学、老人养老和妇女孤独等一系列问题,这正是农村留守人口所期盼的。 县域内重点镇特别是省级重点示范镇建设及农业产业化发展,通过产业集中和住宅集中吸引农民就地转移和就业,实现就地城镇化。同时,通过农村社区建设和村庄治理,既可以提高农民居住质量,也可以有效化解留守人口存在的主要问题,还可以节省大量耕地予以复垦。当然,农民居住集中以产业集中为先导,除了大力发展县域二三产业外,土地的有效流转、规模经营和农业的产业化、工业化尤显重要。农业作为弱势产业,农民作为弱势群体,在农村现代化进程中,政府的科学规划和财政支持不可或缺。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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