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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邯郸市人社局:为啥不执行法院的行政判决?
2010年5月27日,我儿子崔彦杰骑摩托车在上班途中因下雨路滑不慎摔伤。在规定的时间里,我向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可是,该局却以我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由,不予工伤认定。按照工伤保险和工伤认定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我提交了目击证人的证明材料等证据,但该局不予认可。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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