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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卫生局:田某不符合补发村医证书条件
根据《河北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2003年8月5日)公布前的乡村医生,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一)已经取得中等以上医学专业学历的;(二)在村医疗机构连续工作20年以上的;(三)按照省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培训计划,接受培训取得省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河北省乡村医生中等专业水平培训合格证书》或《医生(乡村)资格证书》,可以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直接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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