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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兖州农民遇到“獾灾” 庄稼损失难获得赔偿

时间:2012年07月13日信息来源:齐鲁晚报 点击: 【字体:

山东兖州农民遇到“獾灾” 庄稼损失难获得赔偿

  市民受灾统计。

山东兖州农民遇到“獾灾” 庄稼损失难获得赔偿

  被祸害的庄稼。

  采访中,兖州市新驿镇魏楼村和后寺村的村民们不止一次地向记者提起,他们被獾毁坏的庄稼应该由谁来承担赔偿。记者就此咨询了兖州市林业局薛姓副局长。薛副局长表示,这个情况兖州林业局已经了解,也已经把相关情况报至济宁市林业相关部门,但对村民受损害农作物的赔偿,薛副局长表示:“目前,全省都没有相关政策和标准,我们只能是将情况向上级汇报。”既要保护野生动物,又要顾及农民的利益。面对野生动物频繁肇事,不能只有无奈,而应积极寻找有效途径。如果您对獾有十足的了解,不妨也帮那里的村民想想办法,您可以通过电话18678730181、18766865807,告诉我们。

  新矛盾或将愈演愈烈 损失补偿机制待完善

  獾,已成为兖州市新驿镇魏楼村和后寺村村民们的烦恼。魏楼村500多口人靠种植800多亩地来维持生活,可自从出现大量的獾之后,村民辛苦种下的庄稼不断遭了殃。村党支部书记魏广平告诉记者,截至目前,已经有150余亩地的庄稼受到獾不同程度的毁坏。

  可是,对这些经常闯祸的野生动物,当地村民打也不是、不打也不是,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因为,这些野生獾属于省级重点野生保护动物,如果猎杀省级重点野生动物将触犯相关法律。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国森林生态和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环境得到了很大改善,野生动物资源得到恢复,种群数量扩大较快。但由于原有的栖息地容量饱和,缺乏足够的食物,许多野生动物开始袭击周边农村的家畜和毁坏庄稼。记者在网上查到,野生动物糟蹋庄稼的事情,在全国各地都屡有发生,而各地对于村民损失赔偿的办法却不多。

  曲阜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杨月伟教授表示,近年来保护野生动物和保护农业生产利益之间的矛盾,已经成为保护野生动物衍生的新矛盾,而且有愈演愈烈之势。你打它是犯法的,它来吃你的庄稼和牲畜,你却奈何不得。有人担心,“长此以往,农民对保护野生动物的态度可能会越来越消极”。但是,面对此类问题,济宁林业部门、兖州林业部门,甚至当地乡镇政府,均表示很无奈,“没有很好的办法”。

  “需要法律在保护野生动物和避免它们伤害人类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即建立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制度,在提倡保护野生动物的同时,对因野生动物的侵袭而遭受损害者给予必要的补偿。”杨月伟说。

  北京市在2009年起施行的《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损失补偿办法》中规定,野生动物造成农作物损失的,按核实的损失量补偿全部损失的60%至80%;因保护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损失,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可依法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救助,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当地民政部门应适时给予救助。

  野生动物最大天敌是人 专家呼吁给它们建个家

  獾的数量越来越多,村民们的担心也日益加重,“现在还只是针对庄稼,一旦有一天要是针对我们的村民怎么办?”

  曾去过现场的济宁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宋站长表示,魏楼村南大坑内居住的獾应该有数百只,出现这种情况表明原来这个地方就应该有獾的存在,加上当地的地势和环境适合獾的生存和繁殖,目前的情况也属正常。由于目前省内针对野生动物毁坏庄稼没有任何明确的赔偿政策,只能是由当地林业部门联合当地政府采取一些措施,再者就是村民开展自救。“在大坑周围拉起铁丝网,或者等獾冬眠的时候利用烟熏的方式进行网捕,然后交给动物园。”

  杨月伟说,獾是一种杂食动物,老鼠等都是它们的食物,在自然界中,怕是少有天敌。“它最大的天敌,那就是人。”杨教授说,人的影响对动物的繁殖和危害是蛮大的。“为何獾会跑到废弃的大坑边上,那是因为很多地方已不太适应它繁殖。”

  杨月伟教授和宋站长都提到,獾是相对较大的野生哺乳动物,之前由于过度捕猎和栖息地面积的减少,其数量急剧下降,“兖州当地,甚至济宁市委市政府也应对獾引起重视,对其它野生动物,都应引起重视。”采访中,杨教授觉得,不肆意打扰或是给一些动物留下一片适合其繁衍的场地,保护好野生獾的栖息地和周边环境,是对大自然的最好回报。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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