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晚上23点30分。突然接到镇卫生院长在市卫生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简称合管中心)打来的电话。他要求我立即来合管中心一下,说我2011年的新农合报销处方有不规范的地方,今天省审计局来检查这项工作,发现你的处方有问题,现在省审计局的人员还在这里等。不只你一个人,咱镇有几个,其他乡镇也有很多人。今天晚上,无论多大困难,无论租车还是自己驾车,无论多晚,必须来这里接受质询。
我反复诉说了困难,但好话说尽,要求尽量明天再去。无论怎么说,他的回答是:我无权利答应你,省里的人要求必须到!
官大一级压死人,实在无奈。正巧儿子在家,吆喝起熟睡的儿子,让他驾车载我前往接受质询,老伴放心不下,也一同前往。
我村距离城区35公里,路况还不好,到了合管中心已经是4月1日凌晨1点左右了。进了办公室一看,确实是人很多,我乡镇有几个,算上其他乡镇总共有几十个人。但是根本没有省审计局的人,只有合管中心的几个工作人员,还有相关乡镇的卫生院长和乡镇卫生院的新农合管理员。我镇的一名女村医也来了,她带有一个两周左右的孩子,丈夫还有一条腿残疾。夫妻俩100元钱租了一辆面包车,带着孩子一同来的。
其实,我去年的处方就两张有些问题。具体说,处方上合计金额是18元,可能是电脑录入的时候把8错点成了0,这样每张处方就赔8元钱;如果把0点成8,那就是套取新农合基金。还有一个情况,前一段时间有一天晚上,新农合管理中心的一位女士给我打电话,咨询去年我村一个癌症病人的死亡日期,我回答大概是去年三月。一般农村都按农历计算,再说,不是自家的事谁能记那么清楚。于是他们把那癌症病人的死亡日期定在3月15日,可那病人输液的最后日期是3月31日,这样就是那病人死亡后又输了16天液。就为这两件事把我叫去,把事情说明白后,让明天在村里开个证明,证明那人的实际死亡日期,交到卫生院了事。
就这点小事真正需要我们半宿隔夜兴师动众往城区奔吗?这些领导们怎么想的,只有他们自己明白。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在返回的路上,还没出城,在一个十字路口,时间大概4月1日凌晨1点半左右,我们的车子被一辆闯红灯的出租车撞了个正着。所幸人只受了轻伤,双方车辆损坏严重。就因为合管中心的一个错误决定,险些造成严重后果。
为此,我的感想很多。合管中心工作马虎,有关票据录入不细心,到上级来审查时就慌了手脚,半夜把几十里外的村民轰起来,花钱租车,拉家带口来接受质询,这不是视百姓生活为儿戏吗?
沧州河间市读者 于国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