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7岁的儿子能能溺水身亡,徐女士把当天和儿子一起去玩的小孩、他们的监护人及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江东镇雅金村民委员会全都告上了法庭。近日法庭作出了判决。
事情发生在去年7月22日。和能能一起去玩的有好几个小伙伴,其中一个叫小景的年纪最大,刚满18周岁。
根据孩子们的“供述”:那天下午4点左右,小景、小强、小辉他们几个去能能家叫能能一起出去,到相邻的雅金村的溪边玩。除小景外,其他3个人在溪边的斜坡上玩起了“滑滑梯”的游戏。
最后一次,能能与小辉落水,小强因抓住了岸边水草没有落水。
小强与小辉说,能能和小辉掉到水里后,小强去叫小景把他们拉上来,小景却不理睬。小强下把小辉拉了上来,但这时能能已经漂到比较远的地方,他拉不到,只好喊救命,其他人回去找爸妈了,有路过的人下去救,但能能已经沉下去了。
但小景自己却否认当天曾去过能能家,也否认是自己提出去溪边玩。他说:“我没看到他们掉下去,听到小强喊救命后,我就叫工地上的人来救了。”
经过调查取证,法院认定:的确是小景将能能他们带到了溪边玩耍,并且在能能落水后,没有及时进行救助。虽然能能的死亡,主要过错在他的父母没有看好他,但小景作为惟一的成年人,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份相应的责任转化成数字是“20%”,赔偿人民币共计59362.50元。
据钱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