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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房搞试点国土资源部官网公布这则重磅消息 你注意到了吗? 最近有一个大新闻颇不寻常。 8月28日,国土资源部网站披露了一则消息,《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在“租赁住房需求较大,村镇集体经济组织有建设意愿、有资金来源,政府监管和服务能力较强的城市(第一批包括北京市,上海市,辽宁沈阳市,江苏南京市,浙江杭州市,安徽合肥市,福建厦门市,河南郑州市,湖北武汉市,广东广州市、佛山市、肇庆市,四川成都市),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 从“经济适用房”、“租售同权”、“共有产权房”,再到这次的“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房”,业内人士认为,历经一系列政策暖风之后,这一次的住房政策算是有了较为明显的利好。 那么,跟之前的政策相比,这次的政策有哪些亮点?意义有多大? 亮点 先来看看具体的政策表述。 国土资源部的文件中,最核心的就是这句:村镇集体经济组织可以自行开发运营,也可以通过联营、入股等方式建设运营集体租赁住房。 就是说以后集体土地也可以承接城市住房建设了。说白了,原来那些处于灰色地带的“城中村”和城郊结合部的村集体都可以名正言顺地做起房屋出租生意了。这实际上打破了1998年以来,城市住房由政府征地、垄断国有土地建设的套路。 意义还不仅于此。 其实早在2014年,北京就已经进行过集体土地建租赁住房试点,并且取得了较好的成果。但之前只提到集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进行开发建设,并未提到联营、入股等方式。 而这一次的政策,很明显指明了,此类用地不是征地或简单地流入市场,村镇集体经济组织有极大的主导权,无形中也就增加了村镇集体经济组织在盘活相关土地方面的积极性。 当然,整个文件最重大的亮点,还在于创新性地从土地供应端出发,加强租赁房源的建设和供给。文件中明确提出了,“村镇集体自行开发”,这实质上意味着他们可以绕过传统的开发商土地竞拍等手段,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土地价格。 土地的价格低了,那开发成本自然也就少了,而租房的价格也必然随之降低,对目前的租房市场无疑是很大程度的利好。 现状 那么这个逻辑是否符合当下的现状呢? 说回目前中国的住房市场,长期有着“重购轻租”的特点,这其实是“发育不良”的。 在中国租房率不足10%,欧洲国家租房率近50%;中国房屋租赁交易额占房屋交易总额不足7%,同一数据美国占比是50%;2012年。全国租赁住房用地仅占全部居住用地的10.5%。 社科院发布的2016年《社会发展蓝皮书》显示,当前我国城镇居民家庭住房自有率高达91.2%,仅有不到10%的家庭通过租赁市场解决居住需求,特别是一线城市以外的地区,租房比例小之又小。 同样地,还有机构投资者的严重缺位。据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刘洪玉介绍,我国住房租赁市场中,约90%的房源为个人出租,而在一些国家市场,专业租赁企业提供的房源占比在30%左右。 链家研究院发布的《租赁崛起》中给出了这样一组数据:截至2016年,全国有一定规模的品牌公寓企业只有1000多家,运营管理的房间数量只有约100万间,不足市场份额的5%;与之相比,这一比重在日本租赁市场中达到87%,美国则为60%。 按理来说,市场经济条件下,凡有需求就会刺激供给配套。链家研究院的一份报告指出,目前中国的房屋租赁市场规模是1.1万亿,预计到2025年,中国租赁市场规模将增长到2.9万亿元,到2030年将会超过4.6万亿元。 但是在中国,这么大的市场,为什么发展不起来?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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