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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加强监管驾驶人 上半年159名司机被“终生禁驾”

时间:2017年07月07日信息来源:邯郸晚报

  

    7月5日,记者从邯郸市交警支队获悉,今年1月1日至6月14日,邯郸市共有159名驾驶人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终生禁驾”。据悉,这些被“终生禁驾”人员中,驾龄最长的27年,最短的还不到2年,年龄最大的51岁,最小的仅23岁。其中涉及酒后和饮酒人员22人,其余137人均为交通肇事逃逸。

    “终生禁驾”是一项严厉的行政处罚,意味着今后在任何地方都不能重新报考驾驶证,也不得取得驾驶资格。公安机关会将这些驾驶人录入驾驶人管理黑名单,并实施动态监管,一旦发现被禁驾人员报考驾照,系统会自动锁定。若被“终生禁驾”后仍开车上路,驾驶人一旦被查处,将按照“无证驾驶”给予罚款和行政拘留15日以内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规定,终身禁驾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一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对此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认定。

    二是构成犯罪。被终身禁驾者在重大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特殊情况下,同等责任的也可以构成交通肇事罪。

    三是造成交通事故后实施了逃逸行为,其目的是故意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而对于一般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只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的规定对逃逸人进行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拘留15日的处罚。

    另外,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之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记者王海军)


(作者:王海军 编辑:damingx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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