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 送福 微博 网站首页
首页 农民博客 农民图片 农民视频 农民问答 农民超市 农民论坛 农民招聘 农民微博 农福频道 农评频道
头条 网罗 图话 监督 关注 话题 种植 养殖 农资 行情 加工 农法 情感 两性 劳动 顾问 说理 历史
您当前位置:农民互联网 >> 新闻频道 >> 炕头夜话 >> 说话说理 >> 浏览文章
农民搜索

不能总把广告侵权当成小事情

时间:2017年05月15日信息来源:南方日报 【字体:

  近日,百雀羚一篇广告性质的微信推送在朋友圈中广为流传,因其文案精炼,制作精良,受到众多网友追捧。但很快,就有一些媒体指出,该公司的风俗画式广告中,多处使用明星剧照及商业图片作为人物形象,涉嫌侵权。

  大约是这几处吧:一民国女子形象来自刘诗诗,与《决战黎明》的剧照别无二致;男女搭乘单车取自郑爽和李东学,版权属电视剧《抓住彩虹的男人》,只不过被镜像翻转;还有董洁电视剧《花开如梦》的场景被拆分为两部分,只是女主角换了个脸……有人说,广告在取材的基础上深加工,大都经过了镜像或PS,并不涉及侵权。恰恰相反,相关法律在考虑是否构成侵权行为时,有没有经过调整或修饰并不重要,只要经过深加工的素材依然可能被大众辨识出原形,就在侵权范围内。也就是说,只要相关权利方决定提起抗议或诉讼,在很大程度上就会得到法律支持。

  但这则广告至少涉及两类权利:一是归属个人的肖像权(人格权),二是归属版权方的著作权(知识产权)。《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其中的参考线就是“营利目的”,广告当属其列。同样,《著作权法》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得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对素材的擅自加工当然也在其中。然而,侵犯这两项权利可能并不需要付出什么代价,查阅相关法律,侵权者所要承担的一般是民事责任,即“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较严重才可以要求“赔偿损失”等,成本权衡之下,大多侵权人和被侵权人大都选择私下调解,这使得多数人形成一种印象:侵犯肖像权、版权算不上大事,不足挂齿。

  当真不足挂齿?看似事微言轻,影响却足够深远。就拿今天的版权环境来说,很多国人至今还认为下载盗版歌曲虽然不对,但算不上大事。但在美国,盗版的生存空间就相对较小,比如著名的托马斯巨额赔偿案,托马斯因为违规下载美国唱片业协会(RIAA)的会员歌曲,结果被法院判决向6家唱片公司赔偿192万美元。再就是肖像权,国外的俱乐部都会提前和运动员谈好肖像权归属,并约定好分成比例等,因为一旦违规就会面临巨额赔偿。对比国内,知识产权在刑法保护之内,但不少人仍然没有版权意识,由于肖像权只属于民事范畴,受到的漠视就更为突出了,包括大家最爱使用的明星表情包等,非常之流行。

  需要承认的是,使用表情包在全世界都是潮流,但大众传播和商业使用有别,这个分寸感一定要把握。相对来说,国内很多企业的分寸感还有欠缺,这主要是因为在互联网时代,一些广告商也纷纷玩起了自媒体,商业传播和大众传播的边界被混淆了,也有很多自媒体承接广告,植入很巧妙,以至于很难辨别这类内容的性质。另外,在这个全民玩表情包的时代,从网上取得素材太容易了,截个图,添字幕,就能放到网上传播——然而,即便娱乐化的传播可以理解,一些带有广告性质的内容也来蹭热点,这就毫无分寸感可言了,对待这类行为,就要从主体责任入手,向一些商业行为开刀,倒逼其树立正确观念。

  在当代社会,得益于信息传播形态的变化,一些广告创意开始用更精美的形式来表达,很多时候也能令人眼前一亮。但其实,很多广告只是形式上够新,在内容上却停留于整合,用编辑技术将之“移花接木”,或“偷梁换柱”,即使做得再漂亮,有再多的10万+,也不能遮掩自己侵权的事实。要知道,互联网并不是法外之地,遵守规则才能赢得尊重。

(作者:南方日报 编辑:admin)
文章热词:
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
 以下是对 [不能总把广告侵权当成小事情] 的评论,总共:0条评论
 
最新贴子
最新博文
农民互联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中国河北·惠农文化传播(石家庄)有限公司 办公QQ:2806279960 中国农民博客QQ群:213551375 业务电话:18233189910
Copyright 2013 nongmin.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冀ICP备13017983号 本网法律顾问:河北三言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永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