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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国肥料监督抽查开始了 近日,农业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肥料监督抽查的通知”,根据通知内容,抽查范围涉及22个,并将于5月20日前完成样品抽取与确认,6月25日前完成样品检验、结果确认和抽查结果上报。
抽查品种为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掺混肥料、大量元素水溶肥料。 抽查范围是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陕西和甘肃等22个省(区)肥料生产企业和农资市场。具体肥料生产企业和农资市场名单由抽查任务承担单位随机抽取确定。其中,每省(区)抽查当地具有代表性的肥料生产企业4家,每家企业抽取1个批次肥料样品;每省(区)抽查当地有代表性的农资市场2个,每个农资市场抽查2个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或掺混肥料样品、2个大量元素水溶肥料样品。 依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复混肥料(复合肥料)》GB 15063-2009、《掺混肥料(BB肥)》GB 21633-2008、《大量元素水溶肥料》NY 1107-2010、《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GB 18382-2001进行判定。 农业部办公厅 (作者:河北农民报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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