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 送福 微博 网站首页
首页 农民博客 农民图片 农民视频 农民问答 农民超市 农民论坛 农民招聘 农民微博 农福频道 农评频道
头条 网罗 图话 监督 关注 话题 种植 养殖 农资 行情 加工 农法 情感 两性 劳动 顾问 说理 历史
您当前位置:农民互联网 >> 新闻频道 >> 朝闻天下 >> 民事关注 >> 浏览文章
农民搜索

广平县供电公司:董某军符合人事相关规定

时间:2017年04月24日信息来源:河北农民报 【字体:


  就广平县平固店镇某村董某来信反映的“被人冒名参加工作”问题,国网广平县供电公司纪委牵头,组织人资部、党群部认真调查后答复:董某军第一学历为初中,后来在河北电力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学习(函授中专)取得中专学历,并不是高中毕业。本人档案资料内没有高中毕业证。在公司上班时的审批资料齐全,符合劳动人事部门的相关规定。公司职工董某林的户口簿和身份证上的名字均为“董某林”,在户口簿的曾用名上显示为董某军。这足以证明其是有权使用“董某林”名字的权利。
(作者:河北农民报 编辑:admin)
文章热词:
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
 以下是对 [广平县供电公司:董某军符合人事相关规定] 的评论,总共:0条评论
 
最新贴子
最新博文
农民互联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中国河北·惠农文化传播(石家庄)有限公司 办公QQ:2806279960 中国农民博客QQ群:213551375 业务电话:18233189910
Copyright 2013 nongmin.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冀ICP备13017983号 本网法律顾问:河北三言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永健